第(2/3)頁 這是媛姐在看到方大狀和周毅的聊天片段時候發出來的評論。 周毅去找方大狀咨詢,然后方大狀給出建議,這一向都是很多視頻里最火熱的片段! 因為方大狀給的建議一向都是那么刑! 而且你還不能說方大狀這建議有問題。 因為有的事,那就是得用刑事來處理,靠民事,靠個人,你甚至都沒辦法對其造成有效的威脅。 這是現實問題! 就如同周毅之前的***一樣,起訴打官司甚至刑事自訴確實很不錯,但是證據都需要自己來收集。 而有的時候你是沒辦法收集到這些證據的。 哪怕有了法院的調查令也是如此。 但是公訴案件就不同了,個人費了九牛二虎都拿不到的證據,公安機關出面很容易就能拿到,這就是區別。 而且有時候賠點錢,對那些人來說不疼不癢! 現在網上不是經常有著很多的視頻嘛,那些戴著名表穿著名貴衣服的人,經常會說,老子這塊表就可以買你一條人命了! 你說,面對這樣的人,你就算是民事訴訟贏了又能如何呢? 他賠了錢還是可以繼續做這樣的事,因為他根本沒有受到教育。 但是進去之后,那就不一樣了。 果不其然,方大狀給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建議,媛姐也知道了,原來離婚之后,以及同居之時的暴力,也可以算是家庭暴力范疇,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她一下子想到了自己那個同學! 也算是自己的好友吧,曾經找了個男朋友,年輕嘛,就是喜歡痞帥痞帥的壞男人。 這真的沒轍,包括她媛姐自己,年輕時候也喜歡這樣的男人...... 當然,男人也喜歡和壞壞的女人一起,只不過男人們的心里很清楚,什么樣的女孩可以結婚,什么樣的女孩只可以玩玩。 女追男隔層紗,再加上身材長相也還說的過去,那自然很快就在一起了。 完了就是自然而然的同居。 這個社會現在對于同居的看法是兩極分化的。 一部分人覺得同居之后,那其實就是二婚,因為和結婚之間就差那個結婚證。 再次申明,不管男女都是如此。 而另一部分人則是覺得,一個人在城市,男女朋友同居,一來節省房租,二來也算是試試能不能在一起,三來還能互相扶持…總之好處很多。 于是你可以在很多的地方見到爭吵,同居分手之后,下一任算不算接盤… 媛姐的這個同學自然也是分手了,可分手之后對方卻總是來找她想要再續前緣。 畢竟家里稍微有點錢,而且長相身材都說的過去,用一句話說就是,纏上了。 正常情況下,對于這樣的事沒辦法,只能搬家躲開對方,甚至離開這個城市。 媛姐的同學和她說起來之時也是很苦惱,報警報了無數次,但警察來了也沒辦法。 他沒有直接上門,也沒有干什么,總不能就這么抓起來吧。 (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二章 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可能在某些地方會抓? 但廣市這里,是沒辦法的,只能批評教育。 媛姐現在就覺得,這簡直太適合自己的同學了! 雖然對方沒動手,但這樣的行為也算是家暴了,類似于精神控制! 繼續往下看,阿毅的那個員工回家又被打了,對方違反保護令,然后提起刑事自訴。 期間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調解,鬧事甚至小作文,看著都讓人覺得累。 ***,從來沒有那么簡單。 終于視頻看完了,家暴男雖然被判了緩刑,但還是有了案底記錄。 更重要的是,保護令雖然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但在到期之前,還可以申請延長...... 如果對方再犯,那就是累犯了! 看完了,顧不得管其他,趕緊打電話通知自己的同學。 很快,手機里便傳出了一個疲憊的聲音。 “什么?夢媛,你沒說錯吧,真的有這樣的東西?” “網上看來的?這怎么感覺不靠譜呢,行我看看視頻吧。”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