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都是多少年的規(guī)矩了,身在異國他鄉(xiāng),花錢買平安的道理大家都懂。 洪門做事還是講規(guī)矩的,換做以前華僑幫會亂舞、異國幫會橫行的混亂年代,壞事都能給你干絕了。 8點還是有點早了,“辦事處”還沒開門,雖然是21世紀了,幫派組織的各項制度也越來越嚴密,但你讓一群混社會的馬仔像普通人一樣準時準點的上班那也未免太強人所難了。 一直候到了9點,終于三五成群的有人過來了。 他們西裝革履,一副上班族的打扮,但走路卻松松垮垮,一舉一動都充斥著慵懶和散漫,再加之身上根本藏匿不住的戾氣,只要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們不是什么正經(jīng)人。 不過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走在最前面的、一看就是領(lǐng)頭的那個人,正是江浩然今天的目標——“生哥”。 生哥原名黃海生,是這處辦事處的負責人,也是這條街區(qū)的看場帶班人,手底下大概有十幾個馬仔,算是一個小頭目了。 但他還有著一重身份,就是蛇頭組織的一員,在里面同樣占據(jù)著一個小頭目的位置,江浩然當初就是走了他的關(guān)系,才能從大陸順利偷渡到達美利堅。 說起關(guān)系,兩人雖然不存在什么特殊關(guān)系,但卻存在著一份特殊情分,因為按照偷渡的行內(nèi)規(guī)則,偷渡前,偷渡客必須預付3000美元的定金,如果活著到了美利堅,再繳納3.7萬美元的余款。 而當時江浩然別說3000美金,就是3000rmb他都掏不出來,還是黃海生覺得他比較投自己眼緣,且人看起來也非常老實,這才破例將他帶上了船。 等到了洛杉磯,黃海生甚至動了將他收為小弟的念頭,如果江浩然答應,他的偷渡費用將會減少一半,也就是2萬美元。 可江浩然清楚,一入社團深似海,人生再無回頭路。 自己大費周章偷渡美國,其實并不為財,只是想通過勤勞和努力,幫自己心愛的女人完成學業(yè)并給她一個平穩(wěn)安定的生活。 所以又怎么肯為一時之利投身黑道,過那種朝不保夕,看不見未來的日子呢? 他也沒瞞黃海生,老老實實把自己的想法說了,這反倒讓黃海生對他更為欣賞,實在是他見多了為了錢什么都能出賣的人。 就像這些偷渡客,除了極個別情況確實特殊的,大多數(shù)人如果不是貪婪作祟,又怎么可能拋家舍業(yè)跑到美利堅來發(fā)展? 所以他不但沒勉強江浩然,還把他送到自己轄區(qū)最大的中餐館,除了讓他可以打工掙錢,也是因為這里機會多一點,混得好的話,沒準還能學到一門手藝。 同時他還允諾江浩然,掙到的錢可以留出一部分用來供給女朋友,這都是他對江浩然的關(guān)照。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