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個時候楊海燕接了一個電話之后,卻對王明儒父女說,她要回東管去了,等下有同事的順風車過來接她。 說著,楊海燕拿出了三千元錢對楊明儒說道:“這里有三千塊錢,是我給女兒的生活費。” “不用了,我自己的女兒自己養(yǎng),我還不至于養(yǎng)不起。”王明儒說道。 “當初的離婚協(xié)議上說了,孩子歸我,房子也歸我,你欠的債你自己負責,孩子的生活費不需要你給。”楊海燕說道。 “女兒放在我大姐那里,我每個月給我大姐一千塊錢的生活費,現(xiàn)在既然你要帶女兒,我也一樣,每個月給你一千塊錢的生活費。” “我說了不用了,你拿這些錢去買你的護膚品吧。”王明儒冷著臉說道。 “你不要,你有什么錢啊?欠的帳還清楚了沒有?死要面子活受罪,到時候沒錢你可別說我不給女兒生活費呀。”楊海燕很不高興地說道。 “你不要以為你不要這個錢,我就會對你回心轉(zhuǎn)意,你最好死了這個心,我是不可能再和你在一起的。” “放心好了!我就是餓死了,也不會求到你頭上去。”王明儒說道。 “算了!我懶得跟你吵,既然你不要錢,那你就趕緊帶女兒走吧。”楊海燕說道,她顯然不想讓前夫見到,等下開車過來接她的人。 王明儒心里也知道,前妻楊海燕,為什么要讓他和女兒趕緊離開了,只是女兒卻是哭了起來,不舍得和媽媽分開。 盡管女兒嘴上說著,不喜歡和媽媽在一起,但到底是母女,又怎么可能會不喜歡媽媽呢? 最后好不容易勸她,媽媽要去廠里上班賺錢,給她買漂亮的衣服,好吃的東西。女兒這才依依不舍得和媽媽告別。 就在父女兩人轉(zhuǎn)身離開的時候,一輛島國合資的廣汽bt車停在了楊海燕的身旁。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