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李桐咳嗽一聲,“起訴我們侵犯了他們的名譽。” 小云寶頗為無語,侵犯名譽,也就是無論事實與否,只要客觀上影響了對方的名譽,都可以起訴。 企業惹上官司還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而公司上下的人也沒想到這些公司能這么無語。 不想著好好做產品,只想著如何捂嘴。 說無恥都有點侮辱這兩個字。 何況回憶起來,當初龍云沒招沒惹他們,明明是那些廠商自己想著碰瓷,現在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難不成還要怪龍云? 小云寶對這群人的腦回路難以理解。 不過要打官司,龍云的法務部可不是吃素的。 和京都三臺那邊的官司已經基本結束,從英紅雅到其余員工,都把自己的血汗錢拿到手了。 這次只不過是對方又一次徒勞的掙扎。 “那就讓法務部好好準備,不過為了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這件事的始末我們也刊登在報紙上。” 李桐領命而去。 果不其然,有些老百姓聽到打官司三個字,都想著是不是這里面有什么情況。 經過龍云的普法才意識到,原來名譽權就是甭管我做沒做,反正你不能說。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