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偶遇沖田-《我組建了最強劍客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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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別帳:江戶時代的戶籍冊】
町年寄之下,就是“町名主”。
全江戶上下,共計有264個町名主,每個町名主都分別管轄少至2、3個,多至十數個的町。町名主全由地主階級的平民擔任,大多皆是代代世襲而來。
【注·町:古代日本的城市行政區劃名稱。江戶時代的江戶號稱有“八百八町”,實際上遠不止這個數字,到了幕末時,江戶已經有了近2000個町。】
而町名主之下,就是“家主”。
每名町名主的麾下,都有著數個到十數個不等的家主。
家主們的任務,就是去實際管理町名主治下的各個町。
部分家主由町名主所聘,但也有部分家主也是代代世襲。
町年寄、町民主、家主雖肩負著協助奉行所管理江戶的重責,但他們并非官員。
原因也很簡單:他們都是腰間無刀的平民,而非武士。
“非武士者不可當官”——這是江戶時代的日本的鐵律。
雖履行著“官”的職能,卻無“官”之名。
上至町年寄,下到家主,他們的官方身份是“町役人”,而非官員,就一幫給武士老爺們打雜的人,充其量就是一幫“吏”。
負責幫忙管理江戶的“町民自治組織”,自然也負責著幫“三回”們辦案。
若是出現了什么案件,都先由負責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去解決。
若是實在解決不了,才會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們去處理。
因此——“三回”們基本是不處理那些普通的民事案件的。
誰家的貓丟了、誰家的老婆又和來家里修水管的水管工干上了、誰家的太太又被別人說“太太,你不想你丈夫丟掉這份工作吧?所以拜托了。”……這些雞毛蒜皮的民事案件,基本都交由“町民自治組織”去獨自處理。
唯有遇到了一些“町民自治組織”無法獨自處置的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殺人案、盜竊案,才會將案件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
若是某町內出現了必須得由“三回”出馬的重大刑事案件,那么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要全力給負責此案的“三回”武士提供協助。
家主們平常的辦公地點,就是“自身番”。
自身番可以理解成集現代的派出所和消防署的職能于一身的設施。
番所內除了放置有抓捕犯人用的突棒、刺叉等捕具外,還有隊旗、消防鉤和手壓消防水泵等消防道具。
負責管理該町的家主們,基本都在該町的自身番內辦公。
而于自身番內辦公的除了家主之外,還有“書役”之類的被家主聘來幫忙打雜的小吏。
到自個轄區內的每座自身番去巡視,詢問該町最近是否有啥大事發生,有事發生就留下處理,無事發生就前往下一座城町的自身番——以上,便是定町回同心們的巡邏流程。
……
……
江戶,日向町,自身番——
剛踏過大門,在這所自身番內辦公的一名家主便連忙堆好公式化的笑容,互搓著雙手,向青登迎來。
“啊!橘大人,您來了啊!”
“貴安。”向這位家主簡單地打了聲招呼后,青登快聲問道,“日向町最近有發生什么大事嗎?”
“沒啥大事。就出了件打架事件而已。”家主答道,“昨日下午,菊屋的老板因為一點瑣事和一個路人在街頭打起來了。”
“但因為二人都被及時拉開,所以兩人都沒什么大礙,我昨日下午于第一時間率人前去進行調解,現在雙方都已順利和解。”
“嗯。”青登輕輕地點點頭,“沒出啥大事便好。”
“橘大人!今兒天氣冷,要不要進來喝一杯熱茶?”
“不必了。”青登向這位家主客氣一笑,“今日早上,因奉行大人召開緊急會議,本就已經遲誤了不少的巡邏時間。”
“我還有很多地方尚未巡視呢,可不敢再將時間耽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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