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付完賠償后一家人算是身無分文,住的地方也沒有,還是一個朋友好心給開了金城賓館的房間,讓一家人先住上半月。 尹濤的行醫資格證已經被吊銷了,再想做醫生基本不可能。 尹妻又是多年的家庭主婦,再加上個十的孩子,一時沒想過來兩個大人就覺得未來沒有活路,索性一家三口從樓上一躍而下。 可能夫妻二人在跳下來那一刻后悔了吧,至少他們是不想孩子跟著他們一起死。 一家人落地的姿勢是尹濤在最下面,尹妻在中間,而最上面的則是孩子。 就是這樣拿自己做肉墊的姿勢才讓這個十歲的孩子有了一線生機。 孩子爸媽死了警察那邊自然要找孩子的其他親屬,誰知一查傻眼了。 尹濤農村出生,父母雙亡,也沒個兄弟姐妹什么的,根本靠不上。 尹妻這邊更復雜,孩子姥爺不在了,孩子姥姥早在十多年前就改嫁了。 改嫁的時候尹妻已經十八歲了,跟著親媽過去差點被繼父那邊的哥哥占了便宜。 她還到警局報了警,但卻被親媽給撤訴了。 后來她就離開了繼父家,跟親媽也斷了聯系,這其中聯系可見一斑。 按法律來講這孩子的監護人就是這個姥姥,但孩子的姥姥一聽孩子爸媽都死了,后續還要花很多錢,直接連女兒都不承認了。 警察那邊也不能強制讓人家出治療費,二院那邊也開始猶豫要不要把孩子甩給軍區醫院。 畢竟孩子現在只是保住了命,二院不敢保證后續會不會出問題不說,更別提還收不到治療費。 杜老問她能不能保下孩子,夜凡說能,他就是知道她說的是能讓這個孩子正常的長大。 所以他親自去了二院,把這個孩子要到了軍區醫院,讓夜凡親自負責后續的治療。 至于治療費什么的他們真不在乎,杜老出也行,夜凡拿也無所謂。 夜凡看著病歷上的名字,尹果果,還真是無巧不成書啊,也算有緣了。 警方最終還是把孩子的監護權放在了孩子的姥姥名下,這是法律的規定,他們也是沒辦法。 夜凡讓洛語去找了這家人,不用他們出尹果果的撫養費,治療費以及后續調理教育等一切開銷。 但條件是他們必需簽署一份在尹果果成年后也不需要贍養的保證書。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