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混蛋!這才一個禮拜啊!他居然就已經翻臉不認人了!我還是為了他才被你帶走的呀!”在陸鴻聲的別墅里,徐艷在陸鴻聲的面前哭得如帶雨梨花。 陸鴻聲一臉的尷尬。 這事兒吧,怪馬英駿。但若說陸鴻聲身上一點鍋都沒有,那也不對。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那張協議有法律效力嗎?你完全可以不聽我的吧?你現在拍拍屁股走,回到高華酒館去,我也拿你沒辦法的——真的, 我查過法律了。”陸鴻聲也有點兒納悶。 “我當然可以不聽你的。但那是你們的君子協定,我若不從你,馬英駿沒臉皮了,他能給我好果子吃?”徐艷擦著眼淚說。 徐艷哭得很厲害,一張原本化得美艷如花的妝被她的淚水沖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上去又是滑稽, 又有些讓人心疼。 徐艷這種女人, 其實就是依附在世家子弟的大樹上生存的寄生藤蔓。她這輩子能做的,就是緊緊地依附于這棵或那棵大樹——而事實上, 她很擅長干這個。陸鴻聲現在都有些摸不清楚:她非在自己面前哭這一場,究竟是真的恨馬英駿負心薄幸,還是在用這個辦法去攀自己這棵“大樹”? 陸鴻聲并不喜歡徐艷這樣的心機婊。但他必須承認,這個女人有相貌,有身材,有智商,有能力,還非常努力,而且她愿意全心全意依附在主人身上。如果能夠好好地把握住,甚至可以非常忠誠乃至愚忠。 馬英駿是真的飄了。這樣好的女人他竟然還要擺架子。真以為沒有徐艷的幫助,就憑他能把高華酒館帶向輝煌? 轉念一想,或許馬英駿真是看透了徐艷的性格,認定了就算自己再怎么作賤她,她也只能乞求他留在他的身邊? 要不,撈她一把? “你和高華酒館的協議是什么樣子的,給我看一下。”陸鴻聲對她說。 徐艷一邊抹著眼淚,一邊把腕表中的協議發給陸鴻聲。 陸鴻聲一看, 其實是一個長達三十年的長期雇傭協議。 協議中規定,徐艷受雇于馬英駿,是馬英駿的貼身助理。工作就是完成馬英駿交待的一切要求——這里的“一切”,就是陸鴻聲所想的“一切”,不管想多歪,都在這個“一切”涵蓋的范圍里面。 在雇傭期間,徐艷的感情生活必須要經過馬英駿的同意。而且必須對馬英駿表示絕對的忠誠——如果馬英駿懷疑她不忠,有權無條件解除這個雇傭協議。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