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原以為校友會可以順利進行,但有的時候事情就是湊巧。 校友會行至結束,宋纓和戚淮都走到了酒店門口等著門童把車子開過來就離開了。 出版社的人卻急匆匆的趕過來,直奔凌妤的方向去。 “這是?”戚淮在文化局工作,出版業的人也認識。雖然不記得這個人叫什么,但總覺得有些面熟。 好巧不巧,這人宋纓也認識。 之前《愛在公元前》的再版是選中了這家出版社的。 但是在簽合同之前讓宋纓發現這家還在做盜版,并且《愛在公元前》的再版可能還沒上市,盜版就先遍布了。 這樣的事情,這家出版社做了還不止一次。 可以說,他們出版社從正版出版賺的錢還不如盜版三分之一的多。 有這么多前科在,宋纓當然就拒絕了這家的合作,轉頭選了另外一家出版社。 她和江明月查抄襲重合的時候倒是忘記看出版社的名字了。 要是早知道是這家,也就不奇怪他們為什么會幫著凌妤出版了。 那么明顯的抄襲,在他們看來只要能賺錢,不管是抄襲還是盜版都是無所謂的。 “仲夏出版社的主編。”宋纓道:“大概,是來找凌妤說抄襲的事情吧。” 宋纓朝著戚淮眨眨眼,說:“江明月前天去我二哥工作的律所咨詢了半天,加上我二哥也想給我出口氣。拉了小半個律所的律師弄這些事情。從賠償到道歉,全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戚淮知道宋纓二哥是在哪家律所。 一聽王牌律所都出動了小半個律所的律師,這是不從凌妤和仲夏出版社的身上扒一層皮下來都不罷休啊! 宋纓有點想笑。 她一點都不同情凌妤。 對于創作者來說,抄襲的人就是小偷,偷走了她的孩子。 而凌妤的行為更是惡心。 不僅偷了,還要在她面前耀武揚威。 果然。 仲夏出版社的主編劉鵬找到凌妤后就快步上前,語氣急匆匆的說:“凌小姐,這是你的律師函。” 凌妤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