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母去鄰村集市,賣繡品換錢,給兒子買衣服。 鄉下集市東西便宜,林母花了50塊錢,買了一件新襯衫。 一件白色底子,藍色條紋的襯衫,換下林燃的破舊工作服。 雖是地攤雜牌,穿在林燃的身上,依然有一種超逸拔群的氣質。 知子莫若母,媽媽總是知道,兒子穿什么最好看。 吃過中午飯,林光宗瞞著叔父,載著林燃去工地上。 對外宣稱要回城,堂兄開車去工地,順便送他一程。 林燃把手提電腦裝進包。 星朗鬧著要玩電腦跟。 ”乖,下次叔叔回來,給你帶個好玩的東西。” 父親的表情,仿佛猜到他的去向,叮嚀囑咐兒子。 “到了縣城,要聽大光哥的安排。” 林光宗乳名叫大光,林燃的乳名叫小光。 林母抱著星朗,站在竹樓前山坡上,依依不舍送別兒子。 江城離衡山,車程太遠,路費又貴,時間又緊。 這一去,又是半年時間,漂泊在外,不能回家。 算算,人生數十年,與父母相聚的時間,也就只有那么一點點。 母親瘦弱的身影,漸漸在視線中消失。 林燃的眼睛紅了,鼻子酸酸熱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