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人禍-《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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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天災(zāi)不算什么,天災(zāi)也比不過人之智。
單單人禍也不可怕,愚人之智也不比明智之人。
天災(zāi)人禍趕在一起才可怕。
這次天災(zāi)人禍,可以追溯至嘉靖皇帝在位期間。
為施行新法,兩京一十三省都在重新清丈土地,北方新法正在施行,從前各式賦役種類繁多,張居正施行一條鞭法的初衷并非是讓百姓少賦役,而是在不給百姓增添新賦役的情況下,讓官府收到更多賦稅。
過去是種麥的收麥、織布的收布、采礦的收礦、捕魚的收小魚干兒,征收時間不同,太過繁瑣不說,關(guān)鍵是各類名目有各類胥吏征收,各種人在其中上下其手,導(dǎo)致無效稅收過多。
就像清丈土地是為把別人藏起來避稅的土地找出來一樣,大部分稅種以銀定稅。
程序少了,被人貪墨的機(jī)會也少了,以減少無效稅收的方式來增加財(cái)政收入。
但問題出在一條鞭法是南稅,有濃烈的地方局限,局限在銀。
南方百姓用銀的多,因?yàn)殂y多,海商、銀礦、海外輸入,大量銀集散在江南、閩廣一帶,由沿海向中原輻射,但不包括宣大。
陜西宣大的百姓還是用銅錢的多。
稅收方式一改,這邊銀價(jià)就高的,一高在銅錢換白銀;二高在過去交稅的實(shí)物換白銀。
過去交稅時間緊挨著大收,那會百姓手上糧食最多,這個時間收稅是體恤百姓;如今稅法改了,還在這個時間收稅,大收時百姓手里都沒銀子,就要用糧換銀,人人都換,糧價(jià)最低,要用更多的糧來交一樣的稅。
所以稅就重了。
不受災(zāi)還好,一受災(zāi),誰都吃不住。
嘉靖皇帝之前,朝廷太倉有銀有糧,每逢遭災(zāi)立刻能賑。
等到隆慶皇帝接手帝國時,別說太倉沒銀,九邊軍餉都發(fā)不出,還指望拿什么賑災(zāi)?那些年都是漕銀漕糧賑災(zāi)。
太倉一直沒存下錢糧,抗風(fēng)險(xiǎn)能力就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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