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195章套用網貸模式 陳安說得比較籠統,也很大概! 接下來又把這個想法詳細地講了一遍,方便他們理解! 其實很簡單,就是計小雨和林西華做總代理商,由他們負責從廠家那邊拿貨回來,然后再由想做生意的同學把貨拿回去售賣,即小代理! 可不是什么同學都能過來拿,而是要有推薦人,就是大家知根知底。 雙方根據自己評估的風險程度來約定一個人能拿多少貨,具體多少天后就必需付一部分的貨款,如果逾期的話,除了本金,還得付多少錢的利息等,簽協議。 而雙方都需要一個擔保,那就是第三方的創業協會。 這樣一來,想做生意的同學就會過來拿貨,他們根本據自己的實力拿多少,簽多少天時間付款。 如果逾期超過兩次的話,停止供貨,且有創業協會追討債務。 這個套路,其實就是后世的網貸模板。 而套用到現在,陳安覺得其實這里有一個優勢,那就是這些大學生們大多都很有信用——從熱血年代走過來的人扎實肯干不含糊! 也不會出現所有人都過來拿貨的情況,他們會根據自己的實力考慮要不要做,所以不會出現貨拿了賣不出去的情況! 當然,任何事情都是有風險的。 “萬一有人拿了貨就是不想付尾款呢?” 林西華說道! “是啊,如果他們不給,我們總不能去搶去逼他們拿錢吧?” 計小雨覺得可行性有待商榷。 “別忘了簽的協議是有法律效益的,這東西可不能兒戲,做為大學生,相信他們不會為了這幾塊錢拿自己的前途來開玩笑!” 陳安說道! 風險是有,但陳安覺得肯定比做網貸壞賬的風險要小,因為這是面對大學生,而不是社會人。 大學生。 這三字其實就是信用保障了。 這個年代的大學生可沒有后世那么多的花花腸子! 等某些人發現漏洞并且開始鉆的時候,計小雨和林西華可能已經賺得盆滿缽滿了,這時候完全可以抽身離開。 而且還有一點他沒有說,陳安知道這協義其實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 畢竟為一兩塊錢你也不可能去起訴什么的! 但在起訴之前,這協義就會成為約束他們行為規范的尺子! 接著陳安又說道:“而且有創業協會在,保留著他們的身分證號以及學生證號,他們不敢造次。” 計小雨和林西華仔細思考了一下,隱約覺得還有許多漏洞,但又感覺這方法可行! 再有創業協會這個官方組織兜底的話,其實是可以做的。 后期再遇到什么問題,再慢慢完善。 而且這樣一來,就不需要自己挨個宿舍去跑,自己只需要坐在家里面算賬收錢就行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