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一碗水端平,不吹不黑-《國姓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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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袁時中能解答的當然也都一一解答了。
一開始的投降動機部分,他無非是再次強調了李自成在河南的殘暴,更偏袒陜西人、卻讓河南人當炮灰,還搶劫本地百姓。
他們河南本地人自然跟李自成有些過節,加上他也是曾經先投羅汝才,這就更不受待見了。
酒到酣暢時,他還膽子大了一些,暗示黃得功前幾天不該殺李際遇的,李際遇也是河南本地人,從賊不到三年,也是先投羅汝才,如今被排擠被當炮灰。
如果黃得功當時有點耐心,說不定李際遇也能直接投降,但現在卻是被黃得功偷陳縣時偷襲直接殺了。
對于這一點,黃得功當然不會后悔,就大大咧咧表示刀劍無眼,戰場上奇襲是沒有辦法的事。
為了安撫,他唯一能說的,只是如果袁時中表現好,后續會勸說沉撫臺、考慮把官軍已經招撫的那兩三千李際遇部俘虜,也都劃給袁時中帶領。
此外,袁時中提到的“部分河南本地流賊頭目和李自成的矛盾”,黃得功也深入了解了一下,得知是河南本地頭目對于李自成的亂殺亂搶怕頗為不滿,覺得他們殺了太多本鄉本土的鄉親。
這個說法讓黃得功稍稍有些意外,但也沒覺得不妥。他對流賊的稟賦是了解的,又深入追問之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后世《明史》上,把袁時中寫成“流賊中比較開明仁慈”的形象,不殺百姓不搶劫,這當然與事實不符,只是因為袁時中最后想重新投靠朝廷,而因此被李自成殺了,士大夫才把他寫成好人。
漢人士大夫在明亡之后,希望塑造“棄暗投明的農民軍領袖都是好的,禍害漢人江山的農民軍領袖才是最窮兇極惡”的光環,因此有濾鏡加成,這不奇怪。
但是問題都要兩面看,真實世界是復雜的,無論是李自成張獻忠還是袁時中,他們都有嗜殺的一面,也有慎殺的一面。
只是古人這種慎殺,往往只是針對鄉里鄉親,離故鄉越遠,這種顧忌就越少,也就越發不憚以殘暴的手腕隨意踐踏人命。
明末的文盲,很少有家國情懷,只有父老鄉親。
哪怕是李自成,在米脂縣城,除了殺仇人之外,就很少殺父老鄉親。
但出了米脂縣,當他缺糧的時候,就可以開始屠掠。
出了延安府,就能屠兩成。
出了陜西省,甚至能屠一半。
張獻忠到了四川,那就更是可以不需要設置底線了。
每一個流賊酋守,在不同地區的殘暴程度下限,是非常靈活的。
不能因為一個人在某一個特定地點的殘暴程度,就給這個人簡單定性。
袁時中李際遇在河南確實屠得比李自成少得多,劫掠也少得多,這是鐵的事實。
但動機如何,后人就不知道了,可能他們本身就是河南人,這一點也會起到相當大的作用吧。
具體到袁時中,他就信誓旦旦保證說,他在濮陽老家起兵時,就只殺官府仇人,不禍害鄉親。但那年大災不斷,殺了官府后不繳稅了還是不夠吃,那就得搶。
要吃飯的嘛,
天大地大什么倫理道德法律底限都沒有生存本能大。
馬爾薩斯陷阱來的時候,本質就是這片土地養不活那么多人口了,非要死一半,沒有誰對誰錯,抽簽隔一個槍斃一個的都有。
大草原上自然法則,狼羊數量有增長衰退曲線,這還能有道德對錯?
袁時中只好南渡濟水到歸德府境內殺、掠,這樣好歹不是殺自己原本同一個府縣的鄉親了。
以鄰為壑嘛,殺起外地人來,手軟程度頓時下降一個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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