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能給我杯水么?” 張碩沒有第一時間回答他的問題,反而提出要喝水。 這種小小的要求周隊長沒有拒絕,示意同時給張碩倒了杯水遞過去。 喝完水的張碩立刻精神抖擻,因為就在剛才,他通過編輯給自己搞了個初級律師精通,這玩意兒讓他立刻對所有律法條文倒背如流,滿腦子都是律師打官司的技巧! 清了清嗓子,張碩有理有據的開始反問:“這位叔叔,你說我買兇殺黃子凡?請問你有什么證據?那兩個壞人是通過什么途徑從我手里拿走的錢,是現金還是轉賬,現金的話,錢在哪里?轉賬的話,記錄又在哪里?” “還有,我和黃子凡確實只有一點小沖突,很快我們就要參加高考了,現在學習任務繁重,我哪有心思買兇殺他?況且他家里很有背景,我難道就不怕被他家報復嗎?請問你們為什么會覺得我有這樣犯罪動機?” “如果你們一口咬定是我干的,請拿出相應的證據鏈,否則根據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你們對我只有傳喚權,最多只能扣押我四十八小時,如果你們敢于超期羈押,事后我會向你們的上級部門投訴,并追究你們濫用職權!” 那位周隊長一聽張碩居然對法律這么懂,很是驚訝的問:“你小子懂的不少啊,那你說說看,現在兩個在逃人員一口咬定是收了你的錢,他們的口供就是證據,我們憑什么不能懷疑你買兇殺人?” 聽到這話,張碩再次冷笑著反問:“單憑幾句口供,就想定我的罪?就算鬧上法庭你們也沒理啊!” 周隊長旁邊那個戴眼鏡的女警立刻呵斥道:“你態度嚴肅點,這里不是你胡攪蠻纏的地方!” “哎喲喲,我胡攪蠻纏?我讓你們拿出證據,你們卻說我胡攪蠻纏?那么請問,你的執法權是否凌駕于法律之上?難不成你說我有罪,我就有罪了?” 張碩渾不在意的看著她,然后又望了望那位周隊長:“你們還有四十七小時去搜集證據,如果后天這個時候還拿不出相關證據,就要釋放我!” 周隊長冷哼一聲,忽然覺得張碩這小子似乎沒那么好對付,只好跟那女警使了個眼色,兩人一起走出了審訊室。 其實張碩耍了個心眼,他故意避重就輕的省略了自己資金來源的問題,否則他在班里大把撒錢的事情恐怕瞞不住,就算沒事也能查出點事來。 不過相較于買兇殺人,財產來歷不明已經算很小的問題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