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簡瀟和凌墨堯約在“婉婉私房菜”。 一是因為那里環境比較好,有單獨包廂,比較適合談話;二是因為簡瀟曾經在那里去過,比較熟悉。 而且,看在廖凡宸的份上,于婉婉和簡瀟也算是朋友。 在自己朋友的地盤,總比去陌生的地方要好,這樣她就可以防備凌墨堯搞一些幺蛾子。 兩人是來談事情的,不是來吃飯的。 所以進了包廂,沒來得及點菜,凌墨堯就迫不及待的拿出了一份贈與合同,開口說道: “我打聽過,當初你找沈彥希要了三個億,用來償還你的救命之恩,所以,我也準備了同樣的數額。” “如果你同意,現在可以簽字,我也馬上可以找人辦好。” 簡瀟隨意翻了翻,這合同跟當初沈彥希準備的,差不多一模一樣,她都懷疑是同一個律師,用同一套模板搞出來的。 她諷刺一笑,開口說道: “我是真的不想跟你們這群腦殘有任何恩情牽扯,當初我找沈彥希要了三個億,條件是跟他了斷這份救命之恩。” “現在跟你,也是一樣,但我還有一個條件。” “什么條件?”凌墨堯問道,“先說好,如果是傷害馨兒,或者觸碰到馨兒的利益,我不可能會答應你。” 簡瀟翻了個白眼,說道: “條件是,《文化寶藏》剩下的四期,你不要再想著怎么對付我了,我想好好把這個綜藝拍完。” “這是你從紀錄片導演轉行綜藝導演的第一個作品,你也不想留有遺憾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