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年景不好,收不到聘禮?您有兒子嗎,給自家兒子當個童養媳也是好的呀!” 大伯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拼命的游說,說到最后,已經近乎哀求了。 前世的種種,李秀娘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她只記得,自己是被婆婆趙氏用三斤豆子買下來的。 她剛到顧家的時候,確實非常感激婆母。 如果不是她買下自己,自己還有大伯、堂哥都得死。 所以,她拼了命的干活,努力的報答婆母的恩情。 夫君“死”的時候,她才十七歲啊,正是花朵一樣的年紀。 如果改嫁,也能嫁個不錯的人家。 可她記著婆母的救命之恩,沒有改嫁,而是留在顧家當牛做馬。 伺候婆婆,照顧小姑,寧肯委屈自己的兒子,也要咬牙供小叔子讀書。 十年啊,她拼死拼活的操勞了十年。 沒有換回婆家的感激,反倒被嫌棄、被傷害。 親眼看到兒女相繼死去,自己又被賣去偏遠的深山,被個四十多歲的老獵戶凌虐…… 李秀娘終于覺醒了,臨死那一刻,她在心底發誓:“如果有下輩子,我寧肯餓死,也絕不進顧家的門?!? 李秀娘從未想過,人死之后,真的可以重來一回。 只是,為什么要讓她重生在逃荒的路上? 早一點,或是晚一點都好啊。 很久沒有體驗過挨餓的滋味兒了,尤其是這種餓到極致,幾乎要產生幻覺的程度。 李秀娘的大腦都有些遲鈍,而曾經那般深刻的恨與怨,似乎也沒有那么清晰。 用力咬了下嘴唇,用疼痛提醒自己:“不行!此仇此恨,我絕不能忘!” 反正很快他們就會抵達小鎮。 這個地方雖然也遭了災,卻比他們老家好些,至少手里還有點兒存糧。 不去顧家,她也能賣去其他人家。 就是不能再跟夫君在一起了。 顧家上下都是壞胚子,唯有她夫君,為人厚道。 上輩子,李秀娘被打死后,魂魄飄飄忽忽的回到了顧家,聽到了趙氏母子三個的談話。 原來,夫君修河堤的時候,受了傷,被河水沖走了。 在下游,夫君被路過的一位將軍救了起來,蘇醒后,卻忘了自己是誰。 將軍見夫君身高體壯,還有些力氣,便收他做了麾下的兵卒。 夫君跟著將軍上了戰場,立了戰功,慢慢成了將軍的心腹副將。 這時,已經是十年之后。 夫君當了官,便有人為他說親。 夫君卻說,自己忘了前塵往事,萬一自己已經娶了妻,豈不是害了兩個女人? 推辭了婚事,夫君開始查尋自己的身份。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