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公司的股權設計既沒有走ab股路線,也沒有走有限合伙架構的路線,同時也沒有離岸注冊,公司注冊地就是在新城。 這也正符合群星資本的意愿,如此一來星宇科技將來肯定不會跑到海外赴美上市,而是登陸a股市場,正常上市申請耗時間,那就走借殼上市的路子。 秦豐很爽快果斷,但他并不是沒有控制權意識。 這樣的股權設計方案,創始人是很容易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幾輪融資后手里的股權就被稀釋到足以失去控制權。 而秦豐的解決方案是,除了群星資本之外,今后星宇科技要融資引入其它的投資機構,都要和對方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 群星資本有一票否決權沒法簽,簽了就等于一票否決權沒了或者給了秦豐使用,自然不可能簽這樣的協議。 除了和其它投資方簽“一致行動人”協議之外,秦豐也會和拿到期權池預留的員工也要簽下“一致行動人”協議。 星宇科技的股東里面,除了群星資本這個股東,其它所有股東都要跟著秦豐一致行動,他投反對票其他人就一致行動投反對方,反之投贊成票亦是同理。 如此一來,只有一種情況秦豐會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那就是群星資本一家占星宇科技的股權比例超過67%比例的絕對多數,因為重大事項決議必須要超過三分之二多數同意才能通過。 換句話說,只要秦豐加上他的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權比例不低于34%,就相當于有一票否決權,雖然這個時候無法做到讓一項重大事項決議百分百通過,但卻可以做到讓一項重大事項決議百分百不通過,這樣就確保了對公司控制權不丟失。 最差糟糕的局面就是雙方僵持住,因為群星資本也有一票否決的能力,同樣可以讓一項重大事項決議百分百不通過。 接地氣的說就是,你不想讓我辦成我想辦的事兒,你想辦的事而我也可以讓你辦不成。 不就是互相傷害嘛。 如此一來,就等同于創始人與資本之間達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平衡,即使是有矛盾了也能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好好談,一直這么僵持耗下去把公司弄破產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這樣的一種“相互威懾”能夠很好的做到彼此都不會輕易去觸碰試探對方的底線。 那只有合作共贏這一條路。 事實上,秦豐有控制權意識方鴻很高興,他要是沒有控制權意識,在方鴻這里反而是減分項,因為他如果連這么大的致命漏洞都發現不了,你還能指望他執掌公司能帶領公司走多遠? 只要秦豐留下控制權漏洞,方鴻會毫不猶豫的在合適的時機把星宇科技的控制權奪走,然后把秦豐從掌門人的位置上拿掉,因為他連這么致命的問題都解決不了說明他的能力還是有所欠缺的,當然得換人。 方鴻是理性人,假設秦豐出現這種情況他是一定會這么做的,否則就不是理性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