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然后看向李少瑾道:“少瑾,你媽也沒拿你什么東西,那不是都是家里的東西?” 所以他們的招數就是因為是一個房子住著,不承認就行了? 李少瑾看著王姐道:“同志,這些東西都是我自己出錢買的,我有發票和商場的小票,而且那些東西都是我拆封的,上面肯定有我的指紋。” “不然他們房間里的東西,我也沒過去,怎么會有我的指紋呢?還每一樣都有。” “我想,就算是一個房間住著,我的東西丟了,也可以找回吧?” 說完,從包里拿出準備好的小票,放在王薇的臺面上。 “我自己拍過照了,這個你們需要留存吧?” 所以這是證據,就算警察局丟了都沒用,她還有。 還有,能證明東西是自己的證據。 不光小票,方才李少瑾報案的時候,民警已經采錄過指紋。 將來也會成為證據。 王姐就是之前不看好李少瑾的那個女民警。 現在依然覺得這孩子小題大做,但是她不得不承認:“這些我們鑒定科會核實的。” 李少瑾一笑,像是沒有太往心里去的樣子,然后看著顧夢和李瑩雪:“還是你們兩個,也有小票可以做憑證?” 這也是在間接的告訴顧夢,不是她說是她的,就是她的了。 你得有證據。 而李瑩雪和顧夢當然沒有。 李瑩雪嚇得臉色都白了。 李少瑾看向李佳明:“看見了吧?這就是你方才,說我無的放矢的,最后他們連小票都拿不出來,現在我可以證明東西是我的吧?” 所以她報警,就是為了跟他證明,這些東西是她的。 就是因為他方才沒有向著她,她開始報復了。 李佳明用難以理解的目光看著前方:“少瑾,那你剛才怎么不拿出來。” 需要拿出來才相信,那他和警察有什么區別,卻沒警察公正。 李少瑾道:“我只問你,現在你看清楚了吧?東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顧夢在這個時候回過神來道:“那也不能說我偷吧?那是我的家,我讓你買的,怎么,不行嗎?” 是,她是媽,她讓她買什么東西都可以。 李少瑾倏然就笑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