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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瑜修訂律法后,把這一條也廢黜了。
她當時就道:“十惡不赦之人都是經過官府費盡心思抓到的,沒道理因為一道圣旨就將官府定下的案子推翻。”
“這些犯人,不管犯得是大錯還是小錯,既然被判了刑,就該接受懲罰。”
寄風記得,當時凌瑜修訂這些律法之前,還有很多官員上書,說凌瑜新皇登基,應該大赦天下,以示恩澤。
這些說辭表面堂而皇之,是為凌瑜名聲著想。
實則,這些上書的官員只是想以此,為原圣巫宗軒轅家被判刑的人脫罪而已。
如果按凌瑜所說,她帶頭違背了新修訂的律法。
那之前為軒轅家說話的官員一定會拿這事,要挾凌瑜大赦天下。
寄風覺得自己沖動了,沒有凌瑜想的深遠。
這樣因為龍卓,陶子等人就帶頭違反法規,皇上等于是自打嘴巴,以后也無法服眾。
“皇上,是屬下錯了,屬下考慮欠妥,下次決不會再這樣了。”
寄風誠懇地道歉。
凌瑜見她認錯,緩和了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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