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中世紀的小村莊,只有一些繁華的才擁有村長這種大肆斂財的職位。 但凡是正常一點的村落,都會有一個世襲傳承的領主。 一般是騎士,或者是爵士的親信。 說起來是領主,干的卻是村長的活。 但是所有收繳起來的物品都不能留著自己用,而是要交給他們的男爵,男爵繼續向上上貢,一直到公爵那里。 村長就不一樣,他們有權利挑選自己喜歡的物品,值錢的或者漂亮的。 之所以用漂亮這個詞就是因為,中世紀那段時間,女人也可以當做物品來販賣。 當然有些有著特殊癖好的爵士,也愿意把男童當做一樣的物品來拍賣,甚至更值錢。 這就導致兩個幾乎同樣的職位,卻有著不一樣的“工資”,不患寡而患其不均,世襲傳承的領主自然心里不會平衡。 因此這位看上去五大三粗,滿臉絡腮胡子的彪形大漢,完全只有一副空架子。 身上雖然穿著皮甲肩甲。 但實際上一點作戰能力都沒有。 平日里除了喝酒,就是喝酒。 如今聽聞面前的小男孩自稱是殺人犯,領主忍不住揉了揉自己喝酒到腫脹的眼皮。 隨后大著舌頭說道。 “你說你是殺人犯,你可知道殺人犯要承受怎樣的后果?” 男孩的聲音十分顫抖。 嘴唇之間在清冷的空氣里噴出幾股白煙。 他把手顫抖的塞進袖口里,想要在胳膊上為自己的手指取暖。 “我知道,會受剝皮之刑,我的領主大人……” 男孩似乎是還想繼續說些什么。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