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他們生前價值被剝削,死后幾千年價值也依舊要被王侯家剝削,失去往生的機會,永遠在這里給人家當一輩子的奴仆,用自己的尸身和靈魂供養著小諸侯王。 張悅兮說道:“可是也有一些墓主人,他們生前其實什么壞事都沒有做,甚至他們還為國家人民做過許多貢獻,他們該得到安息的。”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是考古工作者自身質疑,許多民眾也質疑過,所以考古工作者才會被很多人稱為:國營盜墓” 然而在糾結這個問題前,顧陌覺得大家應該先搞清楚一件事——華國歷史文化悠久,而現代的人們又要生存又要搞現代化,導致挖出老祖宗墳墓這種尷尬的事,是根本無法避免的事。 發都發現了,你能怎么辦? 國家不管,等著盜墓賊去盜嗎? 盜墓賊可不管里面埋得是暴君還是英雄,根本不會對古墓進行保護,直接撈了錢就走,甚至以前還出現過一個民族英雄的尸骸都被打出來,拋尸荒野的情況。 在百年前,華國處于戰亂中時,敦煌莫高窟發現了大量文物,可國家根本沒心思管,全靠一個王道士守著。 只是王道士一個人,能怎么管?再怎么盡心盡力,最后也導致了敦煌大量文物落到外國人的手里,給華國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計的。 所以到這種地步,就不是討論該不該挖的問題,而是要怎么挖了。 華國在相關法律方面,也是做了明文規定的。 其中有一條: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它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還有一條: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保護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某個團體某個人的利益。 所以從這方面來看,他們考古工作者的工作是有合法性的。 其實站在顧陌的角度,她覺得人死了就變成了一抔黃土,活著的時候好好享受,死了就沒必要再霸占著子孫后代的生存空間了。 尸身什么的,真不重要。 但這種想法跟華國的喪葬傳統根本是相悖的,她沒必要說出這種話去招罵。 她只能按照這個位面的規則來辦事,無愧于心就好了。 但顯然,張悅兮現在陷入到了誤區和糾結中。 學考古的,考古的工作意義和原則她都知道,顧陌跟她說那些也沒用,于是說道: “其實你可以這么想一想,古代普通百姓是沒有資格建豪華大墓的,他們甚至連下葬的錢都沒有,許多百姓死后,草席一裹挖個坑就埋了,沒多久就成了一抔黃土,而王公貴族生來為王為帝,不事生產卻錦衣玉食,從本質上他們生前已經對普通百姓進行了剝削,而死后陪葬的金銀珠寶依舊是對百姓財產的剝削,活人殉葬是對百姓生命的剝削,無論生前和死后,該享受的都成倍的享受了,不能一直都是他們享受吧?現在也該輪到他們為子孫后代的歷史研究做點貢獻了,如果是那些英雄人物,他們的心胸境界本身也不一般,如果知道了國家現在的情況,知道了我們是迫不得已挖掘了他們的墳墓,也不會與我們計較的。” 其實即便是古代的一些英雄人物,也都有用活人殉葬的事兒。 金銀珠寶陪葬顧陌能理解,但活人殉葬就真的很無恥了。 別提什么古人都是這樣,殉葬是為了啥啥啥,有什么傳統什么根據。 無論哪個時代,踐踏別人的生命,以別人的生命來襯托自己高貴的行為都是惡心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