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當然,大宋朝從來不缺會寫文章的。 讓胡寅來主持全部大宋日報初版,從起稿的專業度層面是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朕看你就行。” “陛下,臣……” “你放心,朕不會把這件事扔給你不管的。”趙寧從桌上拿起一堆文書,讓內侍遞給胡寅。 胡寅接過來開始翻閱,越翻閱越心驚。 這是一套設置完善的“報紙”管理制度。 包括對內容的管理、規范,各路報社的開設計劃,人員配置,以及東京“總社”如何快速指導各路報社發行內容。 例如內容方面,主要以時政、戰事為主,匯報朝廷、地方的政策,再具體一點,新政的細節報道,地方官員修繕橋梁的細節報道,某官員腐敗、查出報道。 戰事方面,對士兵的贊揚,捷報的刊登等等。 各路報社的總編要對內容進行嚴格把控,內容一旦出問題,總編是第一責任人。 而且為了加強對內容的監督,副總編有彈劾總編的權力,一旦副總編彈劾總編,上一層官員必須予以回復和上報,做相關審定,有御史臺各地監察御史留檔備份,這是監察御史政績考核的一部分。 審定流程也做了合理的制定,如果總編在內容方面違規牽涉更大,大理寺和刑部都會參與進來。 這就對總編本人有了嚴格的管控,讓總編和副總編相互制約、掣肘。 這個總編的官員級別,比當地最高地方官低一級。 也考慮到總編和副總編勾結,地方行政官員若發現報紙內容有問題,也有責任上奏疏。 如若最后問題擴大,交由京師評定,地方官、總編、副總編皆有責任。 這就意味著總編、副總編和地方行政官員對內容有相互監督的責任。 而且從權力架構層面來看,地方報社不從屬于行政官員,例如河北西路報社衙門,不歸河北西路各司管,而是直屬于東京報紙總社管轄。 東京報紙總社也不歸東府管,而是直接向趙官家匯報。 這是一條獨立于行政權之外的權力線。 也就是說,地方總編怎么寫內容,地方行政官員無權命令其修改,覺得不合理,只能上奏疏彈劾。 胡寅腦子里開始預設這個場景。 如果一個地方官員貪污,被報社公布,地方官員惱羞成怒,卻不能命令其修改,只能上奏疏彈劾。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