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黃金-《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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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常說秦軍虎狼之師,上戰(zhàn)場都要自備干糧和武器裝備。
這話對,也不對。
很多年后從墓里挖出來的《黑夫家書》寫道:“媽,你要給我寄錢了,順便再送點夏天的衣服。如果家鄉(xiāng)安陸的絲布便宜,你就在那邊做好衣服寄過來,要是布的價格貴,你就直接寄錢吧,我自己買布做衣服穿。”
而他的兄弟驚則在另一封書信中寫道:“媽,你快給我寄錢和衣服來,最好給我寄五六百錢,布的話不能少于二丈五尺。我借了垣柏的錢,全花光了,要是再不寄錢來,即死矣。急急急!”
可見秦軍上戰(zhàn)場需要自備衣服鞋履,但武器和甲胄卻不用自備,甚至不能自備。
因為作為戰(zhàn)場廝殺之器,武器的質(zhì)量和規(guī)格非常重要。
秦軍的武器鑄造流程秉承標準化原則,不管是尺寸還是形制都近乎一樣。
《秦律·工律》規(guī)定:“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長、廣亦必等。”
后世對秦俑坑中出土的箭鏃的三個面放大20倍,發(fā)現(xiàn)同一個鏃的三個面誤差小于0.15毫米,不同鏃的誤差,小于0.2毫米,這樣的精度標準在那個年代是非常可怕的。
每一件戰(zhàn)場兵刃都秉承著“物勒工名”的流程鑄造,武器上鐫刻的銘文精準到鑄造它的每一個工匠和每一級管理者身上,若是武器的質(zhì)量出現(xiàn)問題,那可是要層層追責的。
更別說除劍之外,戰(zhàn)場上使用的還有大量的戈、鈹、矛,甚至是最為高端的弩箭,這些都是民間無法鑄造,秦國官府也絕不可能任由流通的東西。
所以趙佗只需要在市場上買足衣服鞋履和一些干糧就夠了,武器甲胄什么的并不需要他操心。
趙佗在路上找人問了前往集市的路,但不知道是咸陽的路太廣,還是他腦袋里想著未來的規(guī)劃,一時沒注意,竟然走岔了路。
等到趙佗反應過來時,他已進入一條小巷中。
巷子不大,兩邊開著一扇扇小門,不時有男子帶著神秘笑容進去。
沒有男子進出的門戶處,則站著一名名花枝招展的女子。
她們年齡不一,胖瘦不定,但無一例外的都打扮的很艷麗。
見趙佗走入巷中,一道道目光全都落到了他那英俊的臉龐。
準確的說,是他身上鼓鼓囊囊的包袱里。
“君子,到我這里來吧。”
“小君子,還是讓阿姊來。”
……
一道道嬌聲呼喚在趙佗耳邊響起,同時有女子已急不可耐,步出門來,伸手就抓向趙佗的手臂。
哪怕趙佗兩世為人,陡然間也被這場面嚇得小臉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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