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兩次審訊后,也就是前天晚上,嫌疑人……自殺了。」 自殺? 陸川微微驚訝。 「在哪自殺?」 「看守所里,剛關進去,就自殺了。」 「看守所里有那么容易自殺?」 「因為是殺人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對方被關押在單獨的監室內,晚上撞頭,嫌疑人把自己的頭撞爛了。」 秦勇說的時候,劉國棟也看完了卷宗,遞給陸川。 剛好是死者被發現時候都照片。 雖然是打印在紙上的,但是依然很清晰能看到,墻上有一行血字。 「我是冤枉的!」 秦勇嘆了一口氣。 如果對方真的殺了人,在看守所里畏罪自殺,也就罷了。 盡管有一行血字,但是畢竟嫌疑人的殺人證據確鑿。 嫌疑人畏罪自殺的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關鍵是,就在嫌疑人死亡的第二天,也就是昨天,一個飯館老板送來了犯罪嫌疑人不在場的證明。」 陸川仔細翻閱卷宗。 這家伙,死的真的有點冤枉。 案發當晚,嫌疑人其實并不在現場。 根據卷宗記載,嫌疑人在案發的時候,正在距離現場十公里的一個小飯館吃飯。 但是調查核實的時候,飯店老板對嫌疑人的印象并不深刻。 對方吃飯后還是用現金付款,也沒有相應的證據留下,飯店里也沒有監控。 自然就無法證明嫌疑人真的有不在場證明。 「結果飯店老板的兒子當天晚上在玩手機,無意間拍到了嫌疑人在吃飯的畫面。」 「只不過,老板后來無意間翻看手機里的相冊,才發現嫌疑人真的在他家吃過飯。」 「但是……飯店老板去的時候,已經晚了。」 秦勇說完,陸川也翻看完了卷宗。 一句話,TZ市刑偵支隊,攤上事了。 支隊長是不用想著再干下去了,相關的辦案刑警,估計都得要受處分。 當然,這個只是針對辦案人員的處理。 更關鍵的是,命案的兇手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