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1號犯罪嫌疑人根據陸川所做的足跡分析,從懷疑過他右腿有陳舊性骨折傷。 沒想到,這次左腿也斷了。 兩人被抓后面對秦德軍的指證,抵抗自然沒有意義。 半個月前,秦德軍和孫玉兩人從QZ市過來,找王虎商量做一筆大買賣。 但是,在吃火鍋的時候,和被害人一家發生了口角。 “當時也沒想別的,就是想弄死他們三。” “殺了就殺了,我又不是第一次殺人。” 孫玉表現的無所謂,對自己殺人這件事,似乎根本不在乎。 “你們是怎么抓住我大舅子的?我們在現場應該只留下了腳印啊。” “我在電視里看,你們好像光靠腳印抓不了人吧?” “行了,說說王莊趙寡婦的事情。” 王莊趙寡婦,剛剛QZ市刑偵支隊這邊已經查過了。 是QZ市郊區一個叫王莊鎮的一個地方,孫玉早年的時候曾經在這個鎮上開過兩年飯店。 他嘴里所說的趙寡婦叫趙春燕。 十年前失蹤至今。 沒想到,這個案子也是他做下的。 “也沒啥,當年我在王莊鎮開飯店的時候認識的趙寡婦,他看上我的錢了,跟我搞了一腿。” “結果他么的想讓我離婚跟她過。” “我沒答應她,趙寡婦就威脅我,如果不答應就把我倆的事告訴所有人。” “那個時候……我知道我大舅哥厲害……當年如果讓秦德軍知道我在外邊兒玩兒女人,我估計他會干我,完了我就把姓趙的給殺了。” “尸體怎么處理的?” “做成火鍋了。” 火鍋? “我當年開的火鍋店,把姓趙的殺了之后,在后廚分的尸體,然后凍起來,在就一點一點就放在火鍋里邊了。” “給客人吃的火鍋?” 孫玉點點頭:“都是贈送肉的方式,這邊個土鱉,開心的不得了。” “不過我也害怕被他們發現,所以每次只給一點點,弄了差不多半年才把那點玩意兒消耗完。” “骨頭呢?” “就跟著大骨頭一起放鍋里煮了,熬湯了做底料。” …… 孫玉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罪,所以對自己以前犯下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 “警察同志,你說……我是不是得判死刑啊?” 死刑?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