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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林婷坐在椅子上被虐待的時候留下的。
所以,裸足足跡應該屬于林婷,其他的足跡屬于誰呢?
兇手不太可能更換拖鞋。
所以拖鞋的足跡大概率也是林婷留下的,或者是偶爾來林婷住宿的那個男人留下的。
但是穿鞋足跡,大概率就是兇手的!
除了地上的足跡之外,現場還有很多指紋。
路上剛剛手里沒有拿紫外線燈,所以只能大概觀察一下,在水果刀上椅子上都發現了一些指紋。
現在拿上熒光燈一看,可以說是密密麻麻。
這個案子,從被害人的居住情況和現場的情況來看,目前有兩種猜測。
第1種就是入室搶劫殺人。
被害人的家里被翻撿的不成樣子很多,之前的東西都被搜刮一空,比如昂貴的手表,金首飾,還有一些玉器。
陸川在客廳里發現了盒子,但里邊的東西沒了。
客廳的抽屜也全都被翻開,里面的東西倒了一地,現在無法確定到底丟了什么東西,但是從這些表象來看,是有入室搶劫,然后殺人的可能性的。
當然這種可能性陸川認為并不大,只是有這種可能。
因為如果是入室搶劫殺人的話,對方沒有必要把尸體從這里搬走,丟進汾河里。
還有對方只要控制住被害人即可,或者是殺了對方也行,但是沒有必要進行虐待。
被害人林婷的尸體,陸川是檢查過的,身上有多處挫傷,利器刺傷,還有大些淤傷。
更重要的一點是,一般情況下如此搶劫殺人多是一人行兇兩人也有,但是三人以上不常見。
可是陸川的現場發現的足跡至少有四個外來人。
所以陸川覺得第2種可能性導致林情被殺的原因比較大。
那就是情殺。
從明星被虐待的結果來看,對方是屬于報復性,殺人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首先林婷沒有結婚,未婚先孕,那么這個孩子要么是她男朋友的,要么是其他人的。
但是從衛生間洗漱用品的情況來看,很明顯臨停的那個男人來這個房子的次數并不多
所以在陸川判斷看來,林婷的男朋友是有夫之婦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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