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暗格不大,他鉆進去之后警察不可能發現,因為外表沒有一點破綻,而暗格進出口在床底下。 警察即便搜索過來的話,也只能看看床底下沒有人也就算了。 所以自己藏在王強家里是萬無一失的。 這樣的話只要挨過一天兩天風聲一過,他就能帶著錢遠走高飛。 可是李川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被王強擺了一道。 “殺千刀的王強!” 這是李川恢復清醒后的第一句話。 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全部落網,所有的贓款也全部追回,案子到現在為止,從刑偵的角度來講,應該算是破了。 陳天寶,陳政和張小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再加上王強的供詞,李川即便不交代,也能夠無口供定他的罪。 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相關資料,移交甲方進行起訴。 比較有意思的就是王強的犯罪行為應該怎么界定。 有些人是主張按照搶劫罪的同罪論處的。 因為王強明知道李川去搶銀行,而且承諾了給他報酬,所以他這種包庇的前提是為了獲得報酬,他之所以沒有參加具體的行動,不是因為他不想或者是不敢,而是因為他有另外的作用,就是幫助李川逃跑。 所以從主觀意識上來講,王強是有搶銀行的主觀意愿的。 也就是說對方有主觀犯罪意圖。 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也就罷了,但王強在李川搶回錢之后把對方迷暈了,想要獨吞200多萬的贓款。 這就涉及到另一種犯罪搶劫。 如果王強不知道李川的錢是贓款從而進行搶劫的話,這種情況下的犯罪就是正常的搶劫罪。 但是王強是明知道李川的錢是贓款的,他這種情況下的搶劫,就不能夠完全按照搶劫罪來判定。 當然具體怎么判怎么起訴,最終會判什么罪名是法官的事情,陸川等人只是猜測了聊。 重案組這次出馬在短時間內偵破了如此重要的案件,市里省里都給予了相當的肯定。 當天晚上BZ市公安局局長親自請李東林等重案組成員吃飯。 明天一早重案組將解散所有成員回到各自單位,李東林也要回省廳做案件的詳細匯報。 說實話,對這起案件這么快,偵破比較有利的就是BZ市本地的公安系統。 BZ市公安局局長,還有刑警支隊支隊長高翔,他們的壓力驟然減輕。 否則的話,能不能干下去都是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