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現在人被抓到了,雖然還有一點瑕疵,但是瑕不掩瑜,只要把人抓到,那就是好事。 這些案子偵辦的時間倒是不太長,但是審訊張東峰的時間可不短,前前后后陸川這邊安排人對他進行了一個星期的審訊。 “陸隊,算了,這家伙就是個瘋子。” 陳江算是服了。 這個張東風在審訊的時候根本就不回答你任何問題,他就是自顧自的說著自己的東西。 甚至沒人的時候,有時候在那還自言自語。 除了陳江之外,其他人也審訊過,張東峰甚至有的時候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動手。 但是最終,還是忍住了。 這個年代,刑訊逼供這種事情,真的沒有了。 前些年的時候,由于法治意識還不那么強烈,有的時候一些民警為了破案,會使用一些手段,尤其是暴力手段,強迫犯罪嫌疑人供述。 但現在這種事基本沒有了。 一方面是現在審訊過程當中,必須全過程監控錄像。 而這個全過程監控錄像不是說你想關就要關的,是必須有連續性的,這是有硬性要求的。 另一方面就是在這個事情上,有刑警吃過虧。 大概10年前就在高新區刑警大隊。 當時的三中隊中隊長,因為在破獲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的時候,對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下了手,最終導致對方死亡。 因為這件事情所有參與到那場審訊的三中隊隊員,包括三中隊的中隊長,全都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了不同時間的有期徒刑。 其實當時,抓不到那名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對方在拒捕的過程當中和和刑警發生了沖突。 應該是在那個時候就埋下了隱患。 因為案件有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的是哥哥,弟弟還在潛逃。 所以當時為了盡快的抓捕出潛逃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比較激動的三中隊,當時就上了點手段。 結果沒想到人在審訊的時候就死了,送到醫院的時候也沒搶救過來。 經過這件事之后,整個海州市公安局再也沒有過發生一起刑訊逼供事件。 往大了點說是大家的法制意識逐漸在增強,犯罪嫌疑人也有人權。 往小了說,警察也是人,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把自己搭進去好像不太值得。 所以現在頂多也就是拿高瓦燈照一照,其他的手段不會有什么大爆裂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