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另外,如果事情確實如我們所猜想的那樣,那么有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表明張超有過侵害行為,比如說醫院的就醫記錄。” “還有,給她看過心理醫生的的醫生,我覺得那邊可以再深入調查一下。” “如果王美麗的女兒確實有被侵害過的經歷,那么在心理醫生那邊的治療過程當中應該會有所體現的,我覺得這一點也可以作為庭上的證據。” “從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講的話,如果我們現在推測的事實是真的,整個過程也都是真的,那么我個人覺得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為自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基本上是100%。” 按照李梁所說,一服如果是在被侵害當中,尤其是這種被侵害過程當中,反擊無論多么激烈導致對方死亡,實際上都可以算作防衛范圍內,也就是正當防衛。 尤其是兩個人的特殊關系,王美麗女兒引發應急障礙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就是最高法那邊最近正好出臺了關于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之間的界定。” 李梁攤攤手:“這個分界面的重點就是被侵害人是否正在處于被侵害過程當中。而且這種侵害是否會危及到生命安全。” 大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按照李梁所說,關鍵還在警方這邊的證據。 此外,法院那邊也給出了意見。 法院審判和偵破案件不一樣。 警方偵破案件可以存在一定的推理,可以存在一定的邏輯關系,但是法院審判不行。 法院審判固然要遵循邏輯管理,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據要有人證物證他們更注重整個證據鏈的完整以證據來核對法律條文,以此來判定是否量刑,釀成什么樣的刑。 相關的法官也看了陸川這邊的卷宗報告。 他給出的說法是如果你們的猜測是真的,也就是說這個猜測必須要有真憑實據的話,那么王美麗的女兒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應該說沒有什么太大問題。 但問題在于警方這邊能否給出十足的證據,這才是檢方和法院這邊所關心的。 陸川這邊把各方的意見都帶了回來,刑警隊這邊重新聚在一起,進行了相關的討論。 因為還有一定的時間,所以案件的偵探倒是不著急。 更何況陸川的人早就做出了決定,拖一拖等一等。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