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一般的技術刑警都是搞后勤工作前邊先開行就把東西拿回去之后搞技術的刑警負責分析判斷,然后把結果反饋回來。 前端負責偵查的刑警,把這些技術刑警做出來的技術分析結果直接拿來就用。 其實中間少了一個相互交流和質疑的這么一個過程。 往往現場勘查的技術結果和辦案,刑警的思路分析是不完全吻合的。 但是陸川這邊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他本身技術精湛,同時辦案的能力又很強,兩者時時刻刻結合在一起,在他身上就體現出了1+1大于2的效果。 “我的意思是以高志遠為中心,重點調查有可能接觸他丟棄垃圾袋的所有人。” 在陸川看來,不管犯罪嫌疑人是誰,對方拿到高志遠的黑色塑料袋,然后把被害人的斷指放進里面,這絕對不是無意為之,而是有計劃的。 原因也很簡單,犯罪嫌疑人在過去網的15年所做的案件當中都會把一些線索指向一些不相關的案件人員。 這些人和案件不相關,因為他們有完全的不在場證明,但是在案發現場又發現了他們的一些蛛絲馬跡。 如果只有一起案件或者是兩起案件是這樣的情況,那么還有可能說成是巧合,但是11起案件在15年的時間里面都是如此的話,那就絕對不是一種巧合。 針對嫌疑人一定能夠接觸到高志遠的一些情況。 另外高志遠和被害人都在愛家超市工作,這難道也是巧合嗎? 巧合到犯罪嫌疑人從距離建國路北2巷5公里外的一個地方隨意拿一個黑色塑料袋,把被害人的斷指放進去,結果這個黑色的塑料袋的主人就是被害人的同事,這怎么可能呢? 如果這一次也有可能的話,那么前幾次的案件怎么解釋? 陸川仔細研究過前10次案件的卷宗。 案子雖然發生在不同的時間段里面,而且被害人的一些具體情況也不是特別相同案發現場也各有不同,但是背后仍有不少相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