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當然案發之后發現指紋也正是這個透明膠帶。 當地警方在勘察現場的時候在幫扶被害人的透明膠帶上發現了三枚指紋。 第3枚指紋當時鑒定分析完畢之后,在系統里面都沒有比對成功。 而張大勇被抓指紋只是作為證據鎖定他身份的是工程公司老板和他的通話記錄。 這個工程公司的老板原本是要跟他見面的,因為臨時有事出去一趟,所以是讓會計接待的對方。 結果等他自己回來的時候,會計就已經被殺死了。 事實上,張大勇當時也沒有搶到多少錢,工那筆工程款到賬的時候就已經被提走存到銀行去了。 工程公司的保險柜里面只有七八萬塊錢,再加上被害人本身銀行卡里的錢一共搶劫了14萬。 “根據張大勇交待,當時他把被害人控制住之后,逼迫對方說出了銀行卡密碼。” 張大勇當時承諾不傷害被害人只是想要錢,對方相信了張大勇的話,把銀行卡還有銀行卡密碼都告訴了他。 但實際上張大勇套取了銀行卡密碼之后,怕自己被暴露出去,所以就起了殺人滅口的心思。 他在離開工程公司的之前就把被害人給殺死了,然后到附近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提取出了剩下錢。 “當時因為指紋的鑒定結果沒有出來,警方這邊就是已經鎖定張大勇了?!? 當時工程公司的老板只是臨時有事出去,所以在當大勇離開不到。一個小時后就返回了辦公室,發現會計被害。保險箱也被打開,里面的錢不翼而飛。 當時工程公司的老板就直接報警了。 因為是在縣城里面,所以那邊的行動非常迅速,地方比較小,立馬就對全城進行了封鎖,張大勇在逃跑之后不到半天時間就被抓捕了。 他是在縣城通往天州市的高速公路上被堵到的。 “人被抓到之后,在他身上還搜出了當時被搶的錢,但是只有其中一部分。” 卷宗詳細介紹了當時的情況。 而后面張大勇被抓之后,警方也對透明膠帶上提取到了三枚指紋和張大勇的指紋進行了對比驗證。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