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普通的鬼將根本無法離開那個鬼蜮。 正是因為這樣,隔壁市發現有東西出來,才會那么緊張。 差不多十年一個,出現的時間不確定,這一次剛好是第十個。 聞人奚聽方程解釋了一下遙山的情況,心理有了底,將蔓蘿放了出來。 “蔓蘿,你了解遙山那邊的情況嗎?” 一看到出現在車內的女鬼,開車的方程和其他兩個特務辦的人都僵了一下,車子扭曲了一下這才重新行駛。 “大人,妾身對遙山了解得不多,不過能夠離開遙山的東西,至少也是鬼王的等級。” 蔓蘿挺厲害的,但她的實力在遙山面前真的不算什么,連遙山鬼蜮里普通的鬼將都不如。 別看她在外面興風作浪,沒什么敵手的模樣,放到遙山之中,她就是個弟弟。 “遙山之中,只有罪孽深重的厲鬼。” 說到這里,蔓蘿忍不住小心地看了一眼聞人奚。 想到了前不久才被聞人奚給捏死的厲鬼。 她這位大人,似乎對那些罪孽深重的厲鬼尤為不友好,這次去遙山那邊,會有動作嗎?可蔓蘿也不清楚聞人奚和遙山逃出來的東西到底哪個更加厲害一些。 平心而論,盡管她自己是個女鬼,但她確實希望聞人奚可以更加厲害一些,如果能比逃出來的那個東西強,那就好了。 因為沒有危險。 短暫的接觸,就讓蔓蘿差不多摸清了聞人奚的性格。 你無害,那么聞人奚對于你來說,也是無害的,甚至在你需要的時候,她還會伸手幫你。 這樣的強者,誰不喜歡? 蔓蘿又沒有做過虧心事,自然不懼這些。 可遙山逃出來的東西就不一樣了,那些每一個身上都有著滔天的罪孽,不知道做了多少惡事,根本沒有任何底線可以說,也一直捉摸不透。 “原來如此。” 聽蔓蘿這么一說,聞人奚頓時感覺遙山之中那個鬼蜮有些奇怪。 鬼蜮這種東西,她也有些了解,絕對不是遙山這個樣子。 “蔓蘿小姐說得對,遙山之中的厲鬼都很難纏,而且每一個都危險得很,不知道犯下了多少罪孽,所以一旦有東西逃出來了,必須得盡快處理,否則的話,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因此丟命。” 坐在聞人奚旁邊的特務辦成員點了點頭。 曾經有一次,遙山有東西出來并沒有被及時發現,那一次有差不多一萬人受傷,好幾百人死亡,玄學界更是損失慘重。 從那之后,隔壁市特務辦的人員配置就成了除了首都之外頂級的了。 怎么小心都不為過。 聞人奚了解了一下遙山之后就沒有再說話,整個車子都安靜了下來。 其他三人因為蔓蘿的存在,即使知道她被聞人奚降服了,并沒有什么危險,但一個實力強大的女鬼還是讓他們頗為緊張。 好在一路上并沒有出什么事情,車子跟在另外兩輛車后面,慢慢靠近了遙山。 還沒有到達目的地,一行人就看到了漂浮在遙山上空,普通人看不到的陰氣。 這股陰氣平時并不存在,是這次那東西出來以后才出現的,看陰氣的范圍,幾乎將整個遙山都籠罩了進去。 【陛下,這不對啊。】 【什么不對?】聞人奚也在打量那邊,聽到腦海中666詢問,心中有些疑惑。 【你才剛接觸玄學界,而且還在搞直播,按理說,你應該先接觸一些小怪,然后遇到一個稍微難纏一點的boss,最后才會遇到大boss,這流程才對吧?】 聞人奚:【……】 生活又不是小說,你看的什么鬼東西! 誰規定一定要按照那個順序來的? 懶得回答666這個智熄的問題,聞人奚忍不住將原主的記憶又給翻了出來,終于找到了一個相關的新聞。 遙山有東西跑出來,這件事在原主上輩子顯然也發生過,并且還有新聞播報,只不過并沒有提到和玄學相關,差不多時間的話,只有一個隔壁市地震的新聞,但地震并不大,周邊城市沒有受到影響,范圍只在隔壁市,稍微有點影響的就是和隔壁市相鄰的烏市了。 而遙山在烏市和隔壁市中間。 這一片并不是地震帶,一直沒有發生過地震,因而地震來得猝不及防,有不少傷亡,這件事原主的記憶之中都有,可現在看來,并不是地震。 地震不過是一個借口罷了。 估計就連隔壁市的市民自己都不清楚。 不過關于這些的記憶并不是很多,當時原主剛被卓家找上門,根本沒什么心思關注周圍的事情,對于隔壁市地震的事情自然也不了解。 具體有多少傷亡,有多少修行者出事,這一切聞人奚都不清楚。 原主的那些記憶,完全就是一個普通人的日常,她并不清楚這個世界有玄學的存在,和其他被隱瞞的大眾一樣。 所以現在對聞人奚來說,原主的記憶很多地方都不能相信。 因為她并不清楚這個世界的真諦,她的記憶可能是有問題的,只是國家擺出來的理由而已,真實情況就需要聞人奚自己去驗證了。 車子最終停在了遙山山腳。 張處長下了車,旁邊還站著那個年輕的黃毛。 之前在特務辦顯得尤為不靠譜的黃毛現在一臉嚴肅,手中還拿了一個鍋。 ……不,應該說是拿了一個法器。 “胡順,回去,這里不是你現在能夠接觸的,你在這里也沒什么用。”張處長一看看到遙山上空彌漫的陰氣就知道不好,對身旁的黃毛說。 “舅舅,來都來了,怎么能這么走?”黃毛知道張處長的意思,也知道按照自己的實力確實應該離開這里,可他也是修行者。 遇到這樣的危機,不可能說因為自己還弱,就和普通人一樣躲在后面。 他再弱,也比普通人要好。 “張處。”看到他們過來,守在另一邊的人立刻表情凝重地過來打招呼。 “怎么樣?找到那個東西了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