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京都的遠郊,一個出租屋里。 一男一女正在房間里神色緊張的看著面前的手機。 赫然是劉則明和他的姐姐劉蘭月。 “則明,你要不就接吧,不是你的同學嗎,咱們敢作敢當。”劉蘭月對劉則明說道。 “我還有什么臉啊,我都把我的室友賣了,結果人家不但沒有幫助咱們,反而還落井下石!”劉則明有些懊喪的捶著自己的頭。 “現在他們勢力大,我們小老百姓怎么斗的過他們。” 劉蘭月嘆了一口氣。眼神之中都是哀傷。 原來劉則明的姐姐劉蘭月6年前就離開家鄉,來京都打拼,在京都的一家的古玩店里從一個打雜做到了店長。 這些年劉則明的學費,生活費,基本都是他的姐姐劉蘭月幫著出的。 前段時間,有人拿著一幅字畫來劉蘭月月的店里,說是文征明的字畫,問店里收不收。 劉蘭月聽到說有人要賣字畫,立馬來了興趣。 只要能收到真貨,那肯定會賺到不少錢。 只是這天店里的鑒定師正好不在,還需要十分鐘才能到。 劉蘭月就讓那人將字畫先拿出來,假裝自己看一下,以防這個人覺著這家店里沒人鑒定會,就跑到別家去。 這是很多古玩店的留客手法,畢竟他們請不起專職的鑒定師常住店里,只能用這樣的小手段來留客。 然而劉蘭月用手指幫助貨主把字畫輕輕打開后。 驚然發現,自己不知道什么時候沾上了墨水。 這些墨水直接在字畫上留下了印漬。 貨主見狀,立馬要求索賠。 劉蘭月自知理虧,只能同意,但是人家開口就要100萬。 她哪里有這么錢,求著人家能稍微退一退。 后來鑒定師來了,也說這個字畫是假的,根本不值100萬。 可人家的貨主不認啊,覺得就是真的,必須要賠。 古玩店的老板不想損害自己的利益,只好將劉蘭月直接開除,當場結清工資,把劉蘭月給開除了。 那貨主見狀更加的變本加厲,覺得劉蘭月一個人勢單力薄,長得也還行。 便讓她先陪自己睡幾晚。 劉蘭月自然是不肯的。 一來二去的雙方就告到了警局,那貨主也神人,到了警局,就拿出了很多張許多鑒定師的鑒定報告,說這是真品。 最后警察也沒有辦法,只好判定劉蘭月賠人家100萬,不過可以在一年里分期完成。 關鍵劉蘭月還經常收到那貨主的恐嚇電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