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拍馬腳-《十國千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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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賁軍校場上馬蹄轟鳴,塵埃之中一片羽毛在飄動,仿佛被風吹得蕩漾的蘆葦。郭紹騎著一匹黑馬沖在前頭,看起來十分矯健,一大群騎馬的將士緊隨其后。
一群數百人都穿著嶄新的盔甲,造甲坊新制甲胄,頭盔很明顯上面可以插羽毛,新交付的這一批盔甲都都給配了羽毛作為慶賀。郭紹穿在身上感覺確實比之前的甲胄舒服多了,肩膀、四肢各處鏈接部更便于活動;重量也比之前的輕便,因為不是兩層甲,而是在板甲上用鉚釘拼鑲鎖子甲。
正前方一只宰殺后的羊掛在一副木架上,外面還掛了一層胸甲。郭紹策馬沖進,及至二十余步,便取了一支長約三尺的標槍,猛地投擲過去,聽得“哐”地一聲,標槍正中板甲,戰馬的速度加上標槍出手的速度,重三四斤的標槍直接洞穿了甲胄,插到了羊肉上。
“哈!”郭紹高興地大喊了一聲,策馬轉了一個方向從靶子前方掠過。后面沖來的騎士紛紛投槍,多數沒中,不過他們還不熟練,這才投了兩三次。
一群馬兵跟著郭紹逐漸緩慢停止下來,下馬休息。董遵誨和另一個高大的莽漢上來,那大漢道:“郭都點檢武功蓋世,投槍比誰都準!”
說話的大漢叫張建奎,力氣極大善用一把大斧頭,攻蜀之戰時打巫山峽峭壁上的軍寨,十分勇猛;當時郭紹就在山下,由是記住他了。
郭紹笑著拍了大漢的肩膀一掌,發現這家伙比自己還高,說道:“不用拍馬屁,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大周軍需要張指揮這樣的猛將。”
眾人聽罷一陣哄笑。張建奎忙道:“末將從都頭直升五百人指揮,全憑郭都點檢栽培!”
郭紹道:“諸位沒投中的,無需計較,勤加練習,不出一個月必然學會。這玩意簡單,比射箭容易百倍,我親自試出來的;以前我也不會投槍。”
董遵誨笑道:“我此前還納悶,舅舅怎么到軍營里就練投槍。舅舅箭術精湛冠絕三軍,怎么棄弓學槍了!”
“哈哈,箭術和投槍,我都沒用了,難道我還要親自上陣殺敵?”郭紹道,“就是想試一試,這玩意是不是中用。史彥超用的那種鐵槍,一般人沒法用。重新造的這種,顫軟木桿、頭粗腳細,長度重量適中,比較容易上手。”
郭紹回顧董遵誨道:“第三軍是騎馬步兵,諸位之前騎馬進入戰場是怎么作戰的?”
董遵誨道:“如果是一百人內,則騎馬逼近敵軍一百步左右,下馬迅速組成隊列作戰。但要是成千上萬的大陣,只能提前棄馬,先布好戰陣,在步行進入戰場;不然部署大陣太費事了,可能還沒成軍就被敵兵突襲。”
郭紹點頭道:“正是這樣。騎馬步兵的馬術、騎射都不行,本來大伙兒就是步兵,怪不得將士,也難以短時間內練成騎兵。但是裝備戰馬后增加了后勤壓力,對長途的戰略機動提升不大(馬負重走太遠會掉膘,進而折損);短途的戰術機動也局限很大,這點作用要多吃那么多糧食不上算。
所以咱們要具備一定的馬上作戰能力,在奔襲或追擊時能立刻在馬上就快速投入戰陣。這種標槍,可以在短距離上替代騎射,殺傷力還更強;最要緊的不需要花費太長時間練習就能用。”
張建雄聽罷拍胸脯道:“郭都點檢盡管放心,末將定率第二指揮勤加練習,一個月讓大伙兒都學會投槍。”
“甚好。”郭紹道,“第三軍第二指揮的前任指揮使,在瞿門走纖道突襲蜀軍,指揮使及以下整都將士全部戰死,這是一支勇猛忠誠的軍隊,希望張指揮繼任之后,勿失我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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