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郭文父母早亡,家中只有奶奶和年幼的妹妹。因為欠著地主的租子,急于還債,十三歲時被人拿做工當借口,拉到京師來,因為不識字,誤簽了賣身契。 事已至此,亂世之中只好認命,被逼著接客。為了多得一點小錢,好寄回家去贖回自己家的二畝地,無論是客人提出怎樣過分的要求,無論是怎樣變態的客人,她都會接待。想著家里的親人,苦水全都咽下去了,只有夜里才會偷哭幾聲。她把小賬錢全都偷偷攢起來,吃喝玩樂都不去,想寄給鄉下的奶奶,好叫她們過日子、還債。 她不會寫信,也不會寫匯票,只好請人代寫。錢寄出去了,回信也收到了。家里人說,錢不夠,利錢一次次地在漲,還要寄。一次、二次、三次,她哀求所有姐妹,瞞著老鴇,代有紅事的姐妹接客,好把錢寄回家去。 直到最近,才有好心人才告訴她,她這么五六年寄回家的錢,全都被那個代讀代寫書信的人私吞了,她收到的回信沒有一封是真的,郭文才覺得天都塌了下來。 她驚恐之下就逃了出來,一心只想回家看看,結果被門子里的看守發現,追出來抓她回去,結果遇上了韓彩兒,才得以脫身。 說到這里,一向逆來順受的郭文,終于忍不住黯然淚下,語無倫次:“......他拿了我的錢,為什么不告訴我!為什么!” 韓彩兒抱住郭文,摸著她的頭發,“別哭,別哭,姐姐,我們就要回家了。” 魯西華聽后默默無語,這樣的事情,在民國發生的太多太多,自己救得了十個、百個,救不了千個萬個,只有那位才能救這普天下的百姓,煌煌大勢,不可阻擋。 “那個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魯西華問道。 “他叫江永安,住在青竹巷,就在你們救我的附近。”郭文咬著牙說道。 魯西華點點頭,心中默默的記下了這個名字。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