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江南晨替容瑤的爸媽交了罰款,把他們保了出來。 江南晨把一份協議推到他們面前:“從今天開始,我成為容瑤的法定監護人,我每個月給你們兩萬的生活費,而你們不許干涉容瑤的任何事情!你們如果同意就簽字吧!如果不同意,那我就把你們重新送進去,把交的五十萬罰款要回來!” 那對夫妻怎么會愿意坐牢呢?雖然說不能再指望著容瑤嫁入豪門,再幫襯他們,但是容瑤終究還是他們的女兒啊,而且江南晨也不差啊!以后等他們結了婚,江南晨不還得乖乖地孝敬他們嗎? 因此,幾乎是沒有任何猶豫,容瑤的爸媽就把她的監護權,轉給了江南晨。 從那之后,二十歲的江南晨成了十七歲容瑤的監護人! 而容瑤從此也就常住在江家。 江南曦曾經開玩笑道:“哎呀,我哥這是提早給自己養了個小媳婦啊,還是童養媳啊!瑤瑤姐姐,我哥這是要把你一輩子栓在他身邊啊,你真是一點自由都沒有了啊!” 容瑤紅著小臉笑道:“只要在他身邊就好啊!能在他身邊,就是我最大的自由!” 后來容瑤成為了一名服裝設計師,成為了江南晨的賢內助。 兩個人伉儷情深,成為了安城的一段佳話!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