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瘦猴終于發現這份合同的問題了,原來占比百分之四十五股份的人不是李歡,而是李明。 “為何你的股份是給李明的,你還有三個孩子呢。” “程巧說的,向陽村和縣城,還有春城的所有生意都是李明的,其他孩子她自有安排,包括旭輝的,她也安排好了。” “哦,程巧做事很有分寸,只是李明才幾歲,這么小就能做股東了,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啊。” “所以啊,這么小的孩子根本不會管理,我要上學,我舅舅在京城還有其他生意,根本就脫不開身,我們就把這塊交給你,一直等到李明能接手的那天。” “不行,最多我多領兩份工資,你們把大股東、二股東的工資給我就行了,至于股份,不能動。” 瘦猴不但是個倔脾氣,更是一個感恩的人,他有今天可都是靠著李歡,不就管一個批發公司嗎,咋有臉從孩子嘴里奪食,堅決不要。 最后還是趙暉作出了決定,瘦猴一個月領取三個人的工資福利,當然包括年終獎,其他的分紅,看他們生意的情況再決定。 三個人湊在一起,制定了方案,又確定了貨源,才跟著李歡和瘦猴去了當初那個黑市,黑市已經變了樣,人頭濟濟的,每個角落都圍著一圈一圈的人。 雖然大家還保持的警惕,看到紅袖章的人就會下意識的離開,但紅袖章也已經改了行,他們只是維持秩序而已。 “大嬸,這塊肉多少錢?” “大兄弟,這塊肉是鹿肉,是我親戚上山打獵抓到的一頭野鹿,我也不黑心,一塊錢一斤,這里有十一斤,你給張大黑就成。” 趙暉拿出一張大黑,買下這塊肉,然后笑瞇瞇的開始調研:“如果這個地方像菜市場一樣設個攤位,每個月讓你們付租金,再加點管理費可愿意。” “長期的嗎?” “可以簽合同,一年、兩年、三年都行。” “如果租金不高的話我可愿意了,不然這個地方無主,來得晚一些就沒有位置,得等前一個人賣完才行。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