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另一邊,維根斯和積遜離開后。 兩人并沒有直接回船,而是結伴去到了租界的一家酒館。 兩人要了一間包間,點了不少酒,還讓酒館的負責人給他們找了一些美女來作陪。 兩人一邊聊天一邊喝酒。 聊的是一些過去的事情,兩人聊的很開心,至于剛剛被納蘭赫邀請過去的事情,他們已經選擇性的遺忘了。 畢竟,他們不會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很快,包間的門被推開。 一個三十多歲的亞洲男人走了進來。 “老板。”男人一進來,便走到積遜面前,恭敬的喊了一聲。 他叫周力,廣東人,早年間相信燈塔國遍地都是黃金的事,然后跑到燈塔國舊金山去挖黃金。 上了船之后,才知道被騙了。 到了舊金山,他就被人在身上漏了印記,成為了奴隸。 然后開始沒日沒夜的挖礦,還船票錢,還衣食住錢。 反正不管你怎么還,就是還不完。 他看到有人反抗,但反抗的人,無一不是自那之后消失不見了。 周力還年輕,他不想死,他開始嘗試改變。 他開始學洋人的話,或許是因為他的語言天賦不錯,他很快就學會了英語的基本用法。 這也讓他可以跟洋人交流。 因為他聰明,會來事,慢慢的,他有了地位。 開始被洋人用來管理他的那些同胞,因為同為華人,他了解他的那些同胞,于是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 最后,他得到了賞識。 獲得了自由,這也讓他明白,只有效忠洋人,他才能獲得自由的,更好的生活。 但金錢和地位腐蝕了他,他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 他開始淪為洋人的走狗。 成為一名華人幫辦,來佛山騙那些無知的青壯去舊金山挖金。 他并不覺得自己這樣做不對。 因為在他看來,未來的路,是自己選擇的,如果不是那幫人自己貪財,自己傻,又怎么會被他騙到。 就算被騙,那也是他們活該。 而現在,他為積遜工作。 積遜是一名商人,他不僅賣鴉片,同樣也做人口販賣。 也就是把華人騙到金山去,當豬仔賣給那些礦主。 年輕的華人青壯,一個可以賣差不多五十美元。 一次送過去多一點,足夠他大賺一筆。 再加上來的時候,運一船鴉片過來賣,一來一回,他就能賺差不多三四十萬美元。 雖然來回一趟可能要跑三到四個月,有時候久一點甚至需要半年。 但一趟來回就賺三四十萬美元,這個數額,放到這個年代,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