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森林狼和湖人的比賽在開場沒多久,森林狼這邊就先下一城。 加內特的得分雖然看起來并不強硬,但是得分終究是得分,對于森林狼來說,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 湖人這邊反擊推進打的并不快,他們的首發陣容側重點很明顯在內線,進攻的第一核心就是奧尼爾,不會有其他人能夠取代奧尼爾在湖人隊內的地位。 因而湖人整支隊伍的行進都是緊緊的圍繞著奧尼爾展開的,球隊的推進速度是由奧尼爾所處的位置決定的。 奧尼爾要是快,湖人的其他人就會快,奧尼爾要是慢,球隊的其他人就會慢。 此時比賽才剛剛開始,奧尼爾還沒有徹底進入狀態,向前跑動的速度并不太快。 “繞前防守!” “本,不要站在鯊魚的后面,盡可能的繞前防守,不要讓他輕易接到球!” 隨著奧尼爾穿過人群,在森林狼油漆區外的左半區落位,球場下的菲利普教練就高聲提醒著場中的華萊士。 此時在森林狼半場的籃下,奧尼爾背身要位,寬實的后背頂在了華萊士的胸膛上面,為他自己擠出了充足的接球空間。 奧尼爾進入聯盟已經這么多年了,聯盟的這些球隊在對付奧尼爾這方面,也已經是總結出了許許多多的經驗。 當然了,像是奧尼爾這種歷史級別的巨星,絕對不只是靠著所謂的“經驗”就能夠防的下來的。但是森林狼防守奧尼爾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想將他0封。 他們森林狼本來的打算,就只是盡最大限度的壓制奧尼爾的得分效率。 在菲利普的心中,今天這場球只要是能夠將奧尼爾的得分壓制在25分以內,那就是他們森林狼防守的成功! 對付奧尼爾這種統治級別的中鋒,等人家拿到了籃球之后開始鑿了再上包夾,多多少少是有些慢了。 想要限制這樣的人物,就需要在對方在低位接到籃球之前,就對他進行干擾。 近些年湖人在比賽之中很難會遇到所謂的“火力問題”,要說湖人在比賽當中有什么球隊戰術難點的話,那就是他們需要想方設法的將球傳到奧尼爾的手中。 湖人這支隊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如何將球送到奧尼爾手中。 只要是能夠解決這個問題,那么湖人基本上就不會輸球。 埃迪瓊斯和科比這些人的存在,并不是希望他們能夠在場上拿多少多少分,他們最大的作用,是幫助奧尼爾吸引足夠數量的防守球員,然而,就是想辦法將球送到奧尼爾的手中。 科比和埃迪瓊斯打球獨,這其實是很多球迷的“印象流”,早期組合時期的科比打球可不獨,而埃迪瓊斯也是那種能傳導球的得分手。 其實當年的四大分衛,打球比較獨的是艾弗森,高分低效。還有一個,就是火箭時期的麥迪。 別看麥迪時常會吊球給姚明,或者時常會借助隊友的擋拆干拔,但是實際上,他不合理的三分球干拔選擇是很多很多的,而且在運動戰中,麥迪的傳球也很少很少。 他的攻筐**遠沒有辦法和早中期的科比還有艾弗森相比較。 別看姚麥組合喊的很響亮,但是真的看過當年火箭比賽的人基本都能夠認出一點,這兩人更多的時候,其實是各打各的。 姚明在內線立棍單打,麥迪在外線立棍單打,或者是借著隊友掩護運一步拔三分。 這兩人的化學反應,遠不如組合。 為什么說當年姚明沒有去湖人聯手科比是姚明錯失了總冠軍?! 是麥迪的純實力不如科比嗎?讓那個時期的兩人一對一,還真說不好誰能夠更勝一籌,恐怕身體天賦更出眾的麥迪勝率還高點。 但是這兩個球員的差別就是科比習慣和大中鋒合作,而麥迪的打法,不能夠給隊友拉空間,和那些具有統治力的大中鋒合作充其量就是分球權而已,是1+1=2的結果。 奧尼爾早期也合作過很多出色的得分手,那些得分手的“習性”和麥迪其實都差不太多。 反倒是奧尼爾在離開湖人之后合作的韋德,和科比是同類人。 鯊魚站不出來的時候,我站出來,我持球,就能夠給內線拉出無數機會。 韋德不會像麥迪那樣,有大量的不合理干拔,并且無視中鋒手感打自己的籃球。 湖人的球員很清楚自己應該怎么打球,森林狼的球員們也知道湖人會想盡辦法開啟奧尼爾這個進攻點。 因而在奧尼爾背筐要位的時候,同側的湯姆也是迅速身子一轉,回頭補向了奧尼爾,同時華萊士也是步子一挪,身體在奧尼爾的身體上面狠狠一壓,就想要繞到奧尼爾的前面不讓對方傳球。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