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被氣懵了。 江燕之轉讓公司的時候,是連這間公司名下的藝人一起轉讓的。 這其中,就有與沈若雪簽下的三十年長約。 長約的內容,顧嬌嬌也仔細看了,越看越覺得……媽的,狗男人! 多余的想法就沒了。 “看到了嗎?這一條,必須給我去掉。新的公司新的管理方式,他要轉讓,那我也得接收才行。像這種條件,我為什么要答應?她沈若雪沒資格要我的公司分紅!” 不止要分紅,還要分走百分之三十! 這天上掉餡餅也沒這么掉的。 “這樣在法律上來說,是不被允許的。祖宗,這轉讓公司,接收藝人,原合同是繼續有效力的。”陳寧指著合約那條說道,“不過要是雙方都有意愿解除合同的話,那也是可以繼續的。” 媽的,每日三罵狗男人! 色與魂授,可以去死了。 “那這間公司就放著,她沈若雪不是想紅嗎?不是想要錢嗎?那就讓它虧著吧!總之,白嫖來的公司啊,就是香。放著不動我也愿意。” 顧嬌嬌這餿主意,說白了,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