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個年代里銀行卡才剛剛出現沒幾年,還沒有得到大規模的普及使用,當時很多人在各家銀行開戶之后拿到的就只有一本存折,后來這本存折就被安馨專門用來存私房錢。 在建設銀行開戶的是存折加借記卡,這也是安馨失蹤時就職的那家單位統一辦理用來發放工資和獎金的。 安馨已經失蹤十五年了,但她的戶籍還在并沒有被注銷,而且也沒有被公安部門宣告死亡,甚至陳哲每年還以自由職業者的名義替安馨繳納社保費用,周圍親近和貼己的人都知道,這是陳哲心頭永遠縈繞的一種念想。 2006年那陣子,全國范圍內開始逐步更換第二代彩色身份證,鑒于第一代黑白身份證以后會失效的考慮,陳哲便拿著安馨的身份證,將她在郵儲銀行和建設銀行里的存款悉數提取了出來,然后全部交給了岳父母老兩口。 除此之外,小夫妻倆當年還以安馨的名義在中國銀行辦理了一張單獨的借記卡,用來給現在的這套房子繳納水、電、煤氣、固定電話和有線電視的費用。 今天早晨,銀行短信提示賬戶信息有變動的就是這張卡,這張卡在當年辦理時卻是跟陳哲的手機號碼進行綁定的。 在安馨失蹤的十五年里,陳哲一直就是用這張中行銀行卡代扣代繳每個月的各種費用,一年當中每隔一兩個月就會往這張卡里存個千把塊錢。 在今天早晨之前,這張中行卡里的余額是619.76元,莫名其妙的被轉入兩筆巨款,緊接著又轉出一筆巨款之后,目前的余額是1630619.76元。 這張卡里的一百六十三萬多元如果僅僅只是,用來繳納水電煤氣、固定電話和有線電視費用的話,按照這些年的繳費情況,未來一百六十多年是根本不用愁了。 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天上從來不會掉餡餅,有掉下來的也必定是磚頭。 莫非這里面有什么陷阱? 難道要報警? 不妥!絕對不能報警! 陳哲立刻否決了報警這個念頭,一旦報警,自己所有的銀行賬戶信息必將被全部監控審查,這幾天私下變賣黃金的行為自然就無所遁形了,那就是自找倒霉了。 周日如果能把那塊和田玉籽料順利賣出去,幾個億的暴發收入就將成為眾矢之的,說不定還要為此惹來無端麻煩。 只能是既受之,則安之了。 安馨那張中行卡上的意外之財,老子分文不動不就是,大不了還是每隔一兩個月照常存個千把塊錢,供代扣代繳各項費用。 至于從安馨卡上轉到自己農行卡的錢,要不就正常使用,嘿嘿,法律上還有個善意第三人的說法哩。 思慮及此,陳哲心中一片澄明,情緒漸漸穩定了下來,心態也慢慢平和了起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