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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巡演方面,他則是從洛杉磯所在的加利福尼亞州一路向東,經過內華達州、猶他州、新墨西哥州開始,一天演兩到三場。
電臺、電視、線下巡演,各方面的曝光增加之下,《That Girl》這張唱片的銷量那叫一個節節攀升。
在華納重點宣傳的加尼福尼亞州,《That Girl》這張唱片中的三首歌更是齊齊殺進了前五。
《Lemon Tree》這首歌更是已經連續三天拿下了加尼福尼亞州電臺榜亞軍位置,冠軍已經指日可待。
其實,在陳啟明的三首歌登上公告牌之前,《That Girl》在美國西海岸這邊的影響力是明顯高于《Lemon Tree》的。
但自從后街男孩在紐約翻唱《Lemon Tree》一舉成名以后,便直接將《Lemon Tree》這首歌的熱度成功炒了起來。
在紐約等地,這首歌異常的火爆,很受年輕人的喜歡。
因此,在公告牌公布的時候,這首歌后來居上,在公告牌上的排名直接比《That Girl》高了二十多名。
中國有句俗語叫“強者越強”,這句話既可以用來形容人,同樣可以用來形容此時陳啟明的幾首歌。
雖然陳啟明這張唱片的三首歌質量差不多。
就是讓陳啟明來選,他也不能從中挑出自己認為最好的那首。
但因為公告牌排名的不同,這也造就了這三首歌的傳唱度與流行度有所不同。
《Lemon Tree》的公告牌排名更高,這也就造成了它吸引到聽眾自然就越多。
然后,隨著時間推移,它的點播數據以及受歡迎程度便與其他兩首歌越拉越大。
歌曲越來越受歡迎,陳啟明在歐美的名氣自然也就越來越大。
最開始,他巡演的時候,臺下觀眾的規模完全要看當地華人的多少。
華人多的地區,他的免費巡演一開始,自然而然就會有很多華人前來支持。
但華人少的時候就要看運氣了。
運氣好的時候,臺下觀眾會很多,但要是運氣不好,臺下可能就會出現僅有幾十人甚至都沒什么人的情況。
而當歌曲登上公告牌,唱片銷量數據持續增高,影響力擴散開以后。
陳啟明的巡演只要一開演。
都不用華納提前展開宣傳,只要海報一貼,代表作一標注,亦或者他一開嗓,附近的路人便會自發的圍過來。
并且,其中大部分人還都是聽過他歌曲的人。
八月五日,猶他州。
陳啟明在洛杉磯一個市區廣場再次舉辦了一場巡演。
剛好,對面的廣場上也有人在開巡演。
只是,相比陳啟明這種有唱片公司做后盾,并且自身還是專業歌手。
那邊的演出者是一個樂隊。
嗯,就是那種學生或者幾個朋友一起自發成立的樂隊。
他們沒有公司,沒有歌迷群體,可能有那么一兩首自己創作,但并不好聽的歌曲。
類似這種樂隊與歌手在美國這邊并不少見。
很多美國大名鼎鼎的樂隊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就像前幾天翻唱陳啟明《Lemon Tree》走紅的后街男孩便是如此。
他們就是一群愛好音樂,形象不錯的學生組成的樂團。
他們或許會有經紀人,但往往只是素人。
他們為了獲得簽約唱片公司的機會,往往會游走在各大音樂節,亦或者在大街上露天表演。
而陳啟明巡演對面的廣場上的樂隊便是這樣的存在。
兩方的演出是同時開始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對面的樂隊并不知道隔壁演出的是陳啟明還是其他原因。
他們開始演出后,唱的第一首歌便是陳啟明的那首《Take Me to Your Heart》。
不巧,陳啟明這邊當時也是唱這首歌。
然后,就撞車了。
兩方都能清晰的聽到對方的歌聲。
演唱同一首歌,一方是原唱,還是當紅歌手。
一方則是默默無聞的小樂隊,并且還是翻唱對面。
兩者之間的差距自然不用多說。
陳啟明這邊一開演,那邊就一個人都沒有了。
陳啟明這邊一登場演唱就看到了對面的樂隊。
只是他也沒想到對方居然演唱的是他的歌。
等臺下的觀眾全部聚在了自己這邊以后,陳啟明本以為對方會放棄演唱自己的這首歌。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對方顯然有些不服。
根本不理會臺下沒有觀眾,直接跟陳啟明掐上了,一遍又一遍的不停循環演唱《Take Me to Your Heart》。
說實話,對于對面的演唱,陳啟明還是挺認可的。
對方的主唱聲音非常有特點,翻唱的也非常到位。
只是,無論他們如何的不服。
《Take Me to Your Heart》這首歌是陳啟明原唱,他這個版本能在夢里被無數人傳唱,那肯定有它的道理的。
所以,哪怕他們再循環演唱,又如何能比得上陳啟明這個原唱更有吸引力。
直到最后演出結束,樂隊那邊都沒有幾個觀眾過去,大批的觀眾全聚在了陳啟明這邊。
陳啟明本以為這只會是他巡演路上一個不起眼的小插曲。
沒想到的是,在他演出宣傳結束,在團隊的護送下要離開的時候,那個樂隊直接找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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