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哦!還有,這首歌的女聲是麥當娜,麥當娜啊! 媽的,難以想象,這個家伙居然能讓麥當娜這個大波霸跟他合唱!”黑人用夸張的話語解釋道。 “什么歌?”馬歇爾露出感興趣的神色。 “《Lonely》,創作人是一個黃種人。 說實話,我特么知道黃種人會玩說唱的時候也被嚇了一跳。 但這個黃種人是真的牛逼,我查過了,他不僅會說唱,還會搖滾跟藍調,簡直是一個天才。 另外,我聽說他還是亞洲巨星。 而且,你們知道嗎?這家伙特么才二十三歲。 法克,我特么羨慕死了!” “黃種人玩說唱?”聽到黑人的話,馬歇爾忍不住露出驚訝之色。 說唱一直是黑人的專屬。 這是美國公認的。 黑人獨特的腔調讓他們在說唱上的天賦無人能及。 當然,他馬歇爾是例外。 他覺得自己就是來拯救白人說唱的。 論玩說唱,他誰都不服。 只是,他沒想到,除了自己外,居然還有其他人種的人玩說唱這么溜,居然玩到北美電臺總榜上去了。 北美電臺總榜,作為美國人,馬歇爾當然知道它的含金量。 雖然它飽受爭議,但你無法否認的是,但凡登上這個榜單的歌曲,無一例外都有非常多的追捧者。 “紐約時報這些狗東西都在說這首歌是刷數據上去的,但我不信。 你們有沒有興趣,據說這張首歌所在的專輯剛好今天發行!” 黑人小伙露出大白牙,看向自己的這些朋友。 “額……我沒錢!” “我也沒有!” “我只有一美金” 一聽到他的話,眾人頓時苦下臉。 馬歇爾摸了摸自己的錢包,也是忍不住咬了咬牙,他全身上下也只有五美元。 但,這些錢是他的飯錢。 “如果真想安格說的,那我覺得它值得我們購買一張磁帶! 要不,我們先湊齊買一張來聽聽,如果不錯,再想辦法?” 有人提議道。 “就這么辦!” 一行人經過商議后,決定湊錢先買一張來聽聽。 如果不好聽,就當送給那些該死的資本家了,但如果好聽,他們再想辦法一人買一張。 商議好后,一行人直奔音像店。 【Anywhere you are, I am near不管你身在何處,我都會與你同在】 【Anywhere you go, I'll be there不管你去往何方,我都將與你同行】 【Anytime you whisper my name, you'll see每當你輕喚我的名字,你就會看到】 …… 剛來到音像店門口,眾人便被音像店音響里的歌聲吸引。 眾人互看了一眼。 其中一個黑人遲疑道:“我喜歡這首歌,要不,我們買它?” 馬歇爾也是條件反射的點頭,這首歌非常抓耳,他也覺得買這首歌最適合。 他們都是說唱愛好者,但流行音樂他們同樣會聽。 安格聽到這話,本來就黑黝黝的臉變得更黑了。 雖然這首歌很好聽,但他還是喜歡那首《Lonely》。 可錢是大家湊出來的,他也不能無視大家的意見。 所以,他只能一臉蛋疼的上去詢問老板。 “老板,正在播放的歌曲是誰的,有沒有磁帶?給我來一張!” 音像店的老板是黑人。 嗯,敢在這一片開店的,大部分都是黑人,而且還是那種有幫派背景的人。 黑人老板抬起頭,露出大白牙,“《永恒》,一個黃種人的專輯,這家伙去年還獲得了格萊美最佳新人!” 聞言,安格忍不住瞪大眼睛,“是不是演唱《Lonely》那個黃種人?” “你也知道《Lonely》?小子品味不錯,這首說唱真的非常不錯。 我想,要不了多久,他就會在我們這片街區紅起來!” 老板聽到安格的話,頓時露出同道中人的神色。 他在貨架上翻找了一下,找出一張磁帶,“五美元!” “法克,法克!兄弟們,這首歌就是那個亞洲人唱的,OMG,這個亞洲人也太牛逼了吧!除了《Lonely》外,居然還有其他好聽的歌曲在專輯中。 而且,我聽說專輯里可是還有另外兩首電臺榜總榜前一百的歌曲。 快點,大家有錢的趕緊拿錢,我敢保證,這張唱片的磁帶過幾天絕對要漲價。 要是漲價了,咱們絕對要賺!” 安格飛快的跑出音像店,隨后壓著聲音跟馬歇爾等人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