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這一帶地火在山底流溢的禁地,由于火屬性靈力充沛,且氣溫常年處于一種較高的水平,所以在這種環境的蘊養之下生長了不少火屬性和土屬性的靈藥。 不過雖然對于煉氣境界的修士來說,想要達到這里非常困難,周圍的崇山峻嶺和遍布四周的象山迷境充滿了危險,但是李常越還是發現不少修士的蹤跡,主要是凝罡境的強者居多。 所以此處能夠采集到的靈藥倒是也不怎么多,至少李常越是不想費這個力氣去到處搜尋,即便是以前到了此地的修士能夠遺漏一些,也不會太多。 李常越找了一處峽谷上方相對僻靜的平臺之上,盤膝而坐,準備在離遠一點的地方感受一下地煞之火中的力量,雖說以他目前的境界還不能吸收煉化,但是憑借著一身精純的靈力和強大的神念,還是可以稍微接觸一下,算是提前了解凝罡境界中的一些玄妙。 調息好體內的狀態,李常越放開心神,先是讓神念顯化而出,在地火靈力濃厚的地方,用自己已經掌握的一些秘術,捕捉了一絲與外界溫和靈力完全不同的火靈力。 “嘶,這力量果然非同一般,有一股不可抗拒的氣機!” 李常越為了保險起見,哪怕是一絲的煞火力量,他也沒有輕易的以自身的神魂力量和軀體去觸碰,這倒不是他太過小心,而是在此方修行界中有很多天地力量不是簡單地用表面上的大小和多少來形容其可怕程度的,這是一個天地氣機異常活躍的世界,而且上限極高,不同層次生靈間沒有明顯的結界,因此對于那些強大的天地之力,不能用普通世俗的方式隨意接觸,否則輕則重傷,重則性命難保。 饒是如此,李常越還是在這一絲的煞火之力之中體會到了一種如同綿里藏針的感覺,強烈的灼燒之力甚至讓他的神魂有了一剎那的幻覺,火辣辣的刺痛傳到了神魂之內,盡管沒有與軀體接觸,還是能讓人感同身受。 “只是一絲足以威脅到煉氣境界修士的狀態,如果能夠煉化到體內的靈力當中,那該有多大的威力!” 李常越很快放棄了用本身軀體去嘗試的想法,不是因為害怕這種疼痛,而是這種超出本身的真火力量只要一點,也可以破壞掉軀體,甚至傷到自己的神魂。 不過這也很正常,這種極為濃郁的煞火之力即便到了凝罡境界以后,能夠直接煉化成本身真火的也只有少數,基本上都是到了凝罡境中期以后,且精通火屬性功法和秘術的修士才能初步進行提煉,其余的修士大多是用更溫和的方式在修煉中用更緩慢的方式慢慢轉化,只是用的時間更長。 李常越估計,凝罡境界的強者即便是能夠初步煉化,一開始也只能是像他剛才那樣少量提煉,比他剛才攝取的數量多不了多少,長年累月之下才能運用自如。 當然了,雖然直接煉化這種地煞力量的數量每次很少,也要比那些平時從天地中積累這種真火要快上很多倍。 不過,雖然煉化這種天地五行力量有些困難,且存在危險,但實際上如果有機會,幾乎所有的凝罡境修士進行嘗試的。 這是因為類似于地煞之火的力量雖然不好掌控,但是其蘊含的力量卻非常強大,比普通的火靈力要強大不少,是突破金丹境界時進行凝丹的很好助力,而且在鍛煉神魂意志上也有奇效。 類似的還有蘊含天地力量的庚金之氣、幽海重水、精源之木等等,這些強大的天地靈力是普通靈力的進階版,如果能夠被煉化,都會起到地煞之火的作用。 通常來說,天地之后也會多少蘊藏有這些力量,只不過較為稀薄,煉化的過程中會自動散溢出去,也不會對身體有所傷害。 等到了修為到了一定地步,就可以利用強大的罡元和神念一點點的將這種力量抽離出來然后一點點轉化,其體內的靈力的威力也會隨之提升,這也是那些尚不能直接從那些靈力太濃郁精純的寶地中直接進行提取煉化的修士所采用的方式。 這一次嘗試接觸如此純粹的地火之力雖然沒有讓李常越從中直接受益,但也讓李常越對于凝罡境界的力量有了比較直觀的感受。 像之前被他斬殺的那個剛踏入凝罡境不久的梁姓老者,可以算得上是凝罡境中實力最弱的存在,其和真正的凝罡境強者的差距要比和煉氣境的差距還要大。 這梁姓老者只是丹田中的靈力初步轉化為罡元,且罡元中蘊含的靈力層次也不夠,仍然只是那種中正平和的普通初階靈力的層次,只不過到了初階靈力的巔峰,初步摸到了那種蘊含強大的中階真靈力嗎,還沒有開始進行進一步的提煉。 后面,李常越和杜飛宇、廖鑫兩人在剛不久出世的靈脈附近碰到的正在追殺魔陰將修士的九元宗的三位凝罡境修士,他們體內的罡元已經到了中階靈力的層次,其中那名修為達到凝罡境后期的原姓長老,他的罡元中的靈力估計可能有中階巔峰的水平,就算還不及剛才李常越接觸到的那種濃郁的地煞之火力量,也差不多了,威力可見一斑! 現在李常越可以確定的是,即便是突破到凝罡境以后,同階中期的實力差距也會非常大,除非自己能夠修煉到凝罡境中期巔峰的層次,才能有一定的自保之力。 至于目前的狀況,如果能夠突破凝罡境界,還是要茍一點比較好,如果還拿自己在半步凝罡這個層次在同階中近乎無敵的想法狀態,搞不好直接就要陰溝翻船! 更不要說自己已然得罪了不少的老牌凝罡境強者,比如那個凝罡后期巔峰的血元真人,還有自己一行人不止一次破壞掉了魔陰教的計劃,還在之前殺了一個自稱白澤的高貴妖族嫡系以及南慶宗的內門精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