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莊心宜加害你的證據,我們會去搜集,但不是為了和你交換證據,也不是我向你妥協,更不是我原諒你。我這樣跟你說,沈佳,你們都要為你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她知道莊心宜買兇殺人了,絕對不會袖手旁觀的,別說她和莊心宜有過節,就算沒有過節,被她知道,她都不會放任不管,她做不到那么冷血。 “正如你所說,能指證莊心宜的人不止你一個,還有趙四少。”雨晴盯著沈佳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道:“我也可以告訴你,我之所以懷疑到你頭上,并對你的近況調查了一番,知道你被莊心宜加害,都是趙四少給我的暗示。” 雨晴不想被沈佳持著證據來拿捏她,要求她做出讓步。 沈佳害了她,以為輕輕的幾句對不起就可以一筆鉤銷嗎? 不可能! 她們犯了錯,都要為她們的行為買單。 她肯定會告沈佳的! 沈佳對她是陷害,造謠,誹謗,情節非常嚴重。 若是她圣母般原諒了沈佳,不告沈佳,雨晴都看不起自己,為自己受了這么多年的屈辱感到不值。 沈佳什么都跟她說了,她也不防說實話,告訴沈佳就是趙四少暗示她,她才懷疑到沈佳身上。 趙四少不是什么好人,還是莊心宜的舔狗,但從他暗示她那一刻起,雨晴就知道努力去爭取趙四少給她當證人,還是有點希望的。 當然了,沈佳真正認錯,并勇于承擔后果的話,雨晴也不想去求趙四少,那個人嘴賤得很,她跟他見了面,很容易就吵架,不把他痛罵一頓,她都會被氣出內傷。 而且趙四少這個人反復無常,現在都還和莊心宜在一起,誰知道他葫蘆里賣什么藥? 能不去求趙四少就不去。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