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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壓根不知道林得水買車,如果知道,當然要阻止啊,他們手里根本沒有錢,住旅店的錢,都是文君支付的。
“媽,你有錢給得水買不實用又危險的摩托車,我不相信你沒錢給我做買賣。”
“我是你的女兒,你不是跟爸常說,女兒兒子都一樣對待,要一碗水端平嗎?”
這下換做林母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事已至此,她再辯解,只能讓母女關系變生分。
芊芊因為他們跟文君走得近,一直耿耿于懷,當媽的只能化解矛盾,除此之外,真做不了什么。
“行,等你爸回來,我跟他說一聲,你也容我們兩天換錢。”
“周三下午我沒課,我過來取錢。”
“另外,媽,你再多借我一點,以防萬一。”
“借、借多少?”
“唔……五千塊錢。”
五、五千?
林母像第一次認識女兒一樣,驚訝的看著她。
五千塊?就算把她賣了,也不值五千塊啊?
他們兩口子的工資加在一起,每個月有一百八十塊,不吃不喝攢上兩年半,的確夠五千塊。
“芊芊,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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