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改革方法,愛德華并沒有一舉將整個英格蘭進行全面的改革。 而是學習以后的大天朝,以點到面,逐步擴展,這樣一來,壓力和阻力減少了不要太多,而且還比較穩妥。 于是,作為實驗點,愛德華將它選在了東英格蘭地區,剛剛鬧了一場暴亂的地區。 東英格蘭:諾福克(Norfolk)、薩弗克郡(Suffolk)、劍橋郡(Cambridgeshire)、埃塞克斯郡(Essex)、貝得弗德郡(Bedfordshire),以及赫特弗德郡。 這六個郡,基本上都受到了羅伯特.凱特起義的影響,地區有些殘破,地方勢力也遭到一絲削弱。 所以,我們的國王陛下已經做了一些準備,開始進行改變英格蘭的地方改革。 而這場改革,是需要大量人才的,可我們的國王陛下哪里去找那么多基層官員。 正在他迷茫的時刻,已經改革良久的倫敦就擺在他的面前。 于是,倫敦市政府這才開始將百戶區和千戶區人員進行抽掉,來作為改革的基本盤。 所以,參照著后來伊麗莎白一世的改革,愛德華做出了如下的改革方案,姑且稱之為郡守制。 首先,在每個郡中設立一個郡守,代替國王陛下行使行政權,旗下設立: 人事管理委員會:對于各個委員會成員進行考核,評估,任用,并且對他們的進行記錄。 戶籍土地管理委員會:負責郡里土地管理,登記,審核,以及戶籍管理更改登記等業務。 工商業管理委員會:對工商業進行管理,監督,審核物價,以及保護促進。 農牧林業管理委員會:對于農業,牧業,林業進行調配管理,支持,監督。 之后的稅收管理委員會,交通管理委員會,治安委員會等六大委員會,我也不一一細說了,大家自己理會。 而與之相對的,郡尉掌管郡里的軍權,以及新設置的監督官掌管監察權,行政:監察:軍事,三者相互對立,互相制衡。 這樣一來,再加上直屬于王室大法庭的郡法庭以及各地百戶區法庭,對于郡里的權利結構達到了巧妙的平衡,而且還將郡里的權利進行集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