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 就依皇后-《回到明朝當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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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朝堂上不可能接受曲史兼任縣丞和主簿卻歸五軍都督府管轄這個局面——啥事兒都讓縣尉干了,還要縣令干什么?
就崇禎皇帝本身來說,也不可能接受這樣兒的局面——分權,互相制衡才是王道,一人獨攬縣中大權純屬于找麻煩。
只是這么一平,一個縣里面除了縣尉一職以外,剩下的縣令、縣丞、主簿就是三個人,就算是莫臥兒那邊把一個縣的面積劃的再大一些,也得劃出來幾百個縣,需要的官員數量直接就上千了。
被崇禎皇帝宰過一波,又外調出去大量的官員之后,整個大明現在一時半會兒的還真就湊不齊上千的官員。
除非把國子監的學生都外放為官,然后崇禎皇帝再開一次恩科,直接將錄取人數定在一千,才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這一千多人還是得經過學習,否則到了地方上,一樣容易出現問題,搞出亂子,或者過于依賴師爺——偏偏崇禎皇帝又不喜歡師爺這種角色的存在。
房壯麗也好,溫體仁等一眾朝堂大佬也罷,對此都是心知肚明,卻根本沒有什么好的解決辦法。
真想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除非是等到崇禎二十五年以后,被崇禎皇帝恢復的社學里面的學子那一批成長起來,科舉的人數大大增加之后才有可能。
問題是,這種事情能拖到崇禎二十五的去?
沉默了半晌之后,房壯麗才欠身道:“陛下,不若從我大明現有的縣丞之中擇其優者外放為縣令,再從國子監中擇其優者為縣丞?”
崇禎皇帝嗯了一聲道:“便是將國子監所有生員盡數補錄為縣丞,又能解決多少空缺?還有本身便缺少的那些縣丞呢?”
聽到現在,房壯麗和溫體仁等人也算是弄明白了崇禎皇帝的意思。
說白了,崇禎皇帝就是打算把“吏”變為“官”。
與縣令、縣丞等朝廷命官不同,吏,實際上是由縣令來征辟的,身份其實是民,薪水也不是由國家支付,而是由縣令自己掏腰包。
也就是說,官僚都是“國家干部”,吏卻只好算作“以工代干”。他們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員”,其身份與衙役(更夫、捕快、獄卒之類)并無區別。
只不過更夫、捕快、獄卒或服勞役,或服兵役,胥吏則提供知識***而已——因此胥吏地位極低,常被呼為“狗吏”。
此外,還有一條規定,就是胥吏不能當御史,也不能考進士,等于是徹底沒有了上升空間,只能在縣一級的單位里面做“專業人才”。
如果單單只是承認這些吏為國庫雇傭,并且由朝廷支付薪水,那倒是沒任何的問題,反正國庫有的是銀子。
但是把這些人變成了朝廷命官之后,就意味著想要當官除了科舉之外,又出現了另外一條途徑——從吏變成官。
如此一來,十年寒窗的意義是什么?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說的便是科舉之后便可以高官得做,駿馬得騎,美女也同樣不缺了。
讓這些科舉不中的吏,享受到跟正統科舉上來的士子們同樣的待遇,大家伙兒的心里,不平衡。
盡管心中跟吃了蒼蠅一般的難受,房壯麗還是開口道:“我大明尚有胥吏千萬,可以為縣丞、主簿。”
房壯麗的話剛剛說完,孟紹虞就把話頭接了過去:“陛下,胥吏畢竟出身草莽,有許多皆是屢試不第之輩,若以之為縣丞、主簿,只怕這些人會生出不該有的野心?”
崇禎皇帝呵呵笑了笑,開口道:“那孟愛卿可有甚么好的辦法?”
孟紹虞頓時就啞火了。
這他娘的還好好的說著話呢,您老人家干脆就掀桌子?這臭毛病已經十多年了,您就不改改?
盡管蛋疼無比,孟紹虞還是欠身拱手道:“依臣之見,倒不如從這些積年老吏之中擇其優者,外放至琉球、安南、莫臥兒等地。
若是其京察之中表現尚可,便可以考慮調回大明,也算是給他們一個好的出路,若是這些人連京察都過不了,那還是留在我大明之外的好。”
孟紹虞的意思很簡單,這些人大部分都是人渣,就算是矮子里面挑大個兒,挑出來那么幾個勉強好一點兒的,也應該扔到大明之外,讓他們先用蠻夷練練手,學習一下怎么當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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