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崇禎皇帝點頭道:“所以,朕打算派你回去。帶一些羊絨織成的衫子,還有一些匠人,回土默特部那里,還有漠南漠北,告訴那里的人們,好好放牧,通過這些羊絨,大家便能賣到銀子,然后可以買鹽,買茶,買鐵鍋,買香料,買一切他們想要買到的東西。” 巴特爾悚然一驚,正在摩挲著羊絨衫子的手也停了下來,愕然道:“陛下,刀槍弓箭一類的東西,萬萬不可! 草原上苦寒,牧民與狼斗,與風雪斗,更與人斗,故而多是桀驁不訓之徒,若是讓他們得了弓箭,只怕更易生亂!” 巴特爾實在是太了解自己的那些同族了,一言不合操刀子砍人這種事兒在大明不是很多見,在草原上卻是多如牛毛,就跟中原百姓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原因也很簡單。 草原實在是太大了,設置官府管理倒不是不行,但是對于牧民來說,今天在這里砍了人,回頭大車一趕,就可以到另外一塊牧場去放牧了,誰會把律法當回事兒? 如果刀劍和弓箭一類的武器被管制著還好說,這些混賬就算是動了拳頭,撐死了也不過是鼻青臉腫或者傷筋動骨而已,出人命的可能性不算太大。 但是一旦放開了管制,這些無法無天的混賬能干出什么事兒來,實在是不太好說。 巴特爾不敢去賭。 如果賭贏了還好說,一旦賭輸了,真的有人也大著膽子犯了法再造了反,到時候怎么辦? 平亂,殺的是同族,不平亂,自己,還有那些騎兵,還能受到陛下的信任嗎? 崇禎皇帝卻笑瞇瞇的點了點頭道:“類似于軍中的兵器盔甲,還有一些重型的弓弩,自然是不可能放開的,但是其他的刀劍,還有一些小的弓箭,卻也可以讓牧民們備了防身。 朕知道,就算是朝廷再怎么禁這些東西,牧民們手里也還會有,畢竟還要防著草原上的野狼和熊豹,沒有了弓箭可不成。 你回去之后,一個部落一個部落的走,一定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有糾紛了記得找官府,不得隨意地動武廝殺,否則影響的不僅僅是部落,連他們在京中當兵的親人也會受到影響。 朕相信,他們不會拿著親人在軍中的前程開玩笑。” 巴特爾無奈之下也只得應了,只不過心中卻打定了主意,回頭一定要找幾個不開眼的好好教訓一番,省得以后再惹出亂子來。 事實上,跟崇禎皇帝預想中的情況差不多,羊絨衫這玩意在京城流行起來的速度很快。 正所謂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或者說楚王好瘦腰,宮中多餓死,京城的百姓們對于羊絨衫這種衣服接受起來的速度很快,尤其是傳聞宮中貴人也喜歡這東西的時候。 畢竟,宮中的生活什么樣,大家伙兒都只是道聽途說,也都明白,崇禎皇帝不可能真的扛把金鋤頭去種地,皇后娘娘也不可能每天都烙蔥油餅。 那么就穿一穿宮中貴人都喜歡的衣服吧,就跟后世的追星族總喜歡愛豆同款一樣——不同的是,明星代言做廣告是為了錢,崇禎皇帝把羊絨衫弄出來是為了土地和人口。 另外一方面,羊絨衫流行起來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賣的貴,一兩銀子一件,愛買買,不買滾,少府開在城中的幾家鋪子就是這么霸道,也不會慣著任何人的毛病。 天可憐見,現在一只好幾斤的肥雞才四分銀子,再摻上土豆啥玩意的,能燉出來好大一盆的菜,讓一家人都能美美的吃上一頓,一件破羊絨衫就敢賣一兩銀子? 普通百姓表示自己買不起,那幾家名叫勁霸的成衣鋪子連進去觀望一下都不敢,也就只有讀書人還有士紳老爺們能買的起。 所以讀者人和士紳老爺們就買了——老爺們不差錢,差的是范兒,是品位,是不同,要是這羊絨衫賣十文錢一件,泥腿子們都穿的起,老爺我還不買了呢! 最好讓那些泥腿子一輩子都只能穿羊毛織成的,別跟老爺們一樣能起的起羊絨的才好! …… 對于京中流行起來的高檔羊絨衫和低端便宜到幾十文錢的羊毛衫,新上任的京城知府錢祚征沒興趣知道,畢竟這玩意也就是個穿戴的東西,不值當多花什么心思。 真正讓人頭疼的是百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