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得到了五年的時間不用急著嫁人,周瑞的心思也一下豁朗了起來,總覺得前路有無限的希望,不過要留在京市發展,住哪就是個問題了。 留阿瑞在家里住,多一口人吃飯,倒是沒什么,可若要開了這個先例… 顧落歌告訴周雨蓉,讓周瑞自己決定,他們別提,如果周瑞提出想住一起,也可以,但租金吃食都要收錢,幫人不是事,可是要也有度,不然今兒來這個明兒來那個,這家不成了收容所,如果周瑞自己是個懂事的,就該曉得怎么做,如果她拒絕了,那最多就是幫她找處住所,也沒人能說什么。 就如落歌說的,周瑞主動提了出來了,“姑姑,我剛到京市,手里雖然有錢住旅館,不過到底太貴了,花銷太大而且也不安全,所以我想和你們一起住,只要給我一個小房間就好,我厚著臉皮的給你們付旅館同等的錢,我知道……這地方比旅館好,我給的少,我可以用做家務來彌補這虧差,只要住一年賺到錢,我就搬出去。” 周雨蓉笑她道,“你就知道自己一定能賺到錢了?萬一賺不到呢。”不是她打擊孩子自信,而是太過自負也不好。 京市有錢人是很多,可若覺得自己也能是有錢人的一員,這念頭就危險了。 周瑞很是認真地道,“我手腳完好,就算去打工,一個月也有五六百,只要不懶,左右睡不了大街餓不死自己,不過我想先試著去擺小攤!打工固然有錢,但那是固定的工資,沒辦法支撐我答應我媽買房的事,做生意,看似掙的少,零碎,可一天天下來都是筆不小的數目。” 她有想法的很,什么都規劃的明明白白。 周雨蓉沒答應下來,而是把周瑞的意思轉達了落歌,雖然說在這個家,她若開口留下,落歌肯定不會有什么意見,可這個家不單單是自己,多這么一口人,肯定要聽取全家的意見。 落歌知道周瑞的想法后,同意了。 如果周瑞只想著省錢住在別墅,她即便同意她住,也不會讓她久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