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袁家的親戚也不大清楚。 吳律師在來之前已經把大體情況摸透了,“所以袁女士的意思,是希望能讓對你施以傷害的章家,尤家,姜家得到應有的懲罰,并向你公開道歉對嗎?” 袁少紅看了眼顧落歌。 顧落歌朝她鼓勵的點點頭。 袁少紅才說,“我不要他們的道歉,他們令人唾棄,我要他們受到處罰,最好坐牢。” 吳律師思考了下覺得這有難度,畢竟還構不成刑法行為,不過嘛,律師是干什么的,自然是盡力去完成雇主的要求,雇主所提的要求有所為難,那他們就要想辦法去變通,“可以,袁女士的意愿我知道了,這個事,我會盡力而為,不過打官司是需要耗時很長的一場拉鋸戰,最起碼要三個月,我建議先從輿論下手擊潰對方,我會先書寫起訴書,并向被告方送過去,有消息了我便讓我的助理來告訴你。” 這么點小事親自跑當然是不可能的。 袁少紅和父母不懂這個,但是律師都這么說了肯定是沒什么問題的。 他們都同意。 吳律師走完了自己該走的流程,也與袁少紅簽下了協議,至于錢的方面嘛,該收還是要收的。 當然那份就另起合同了。 因為袁家怎么看也不像是支付得起這筆律師費的人,他是個明白人,回了頭就把帳單給韓南深送了過去,順便也把壓著的一個事跟阿閱提了下。 “這起案子里,有一位姓姜的人,韓少可能認識。” 姓姜,那可真是太熟悉了。 阿閱看了下,吳律師是個靠譜的律師,為了防止顧客還要去思考這是誰認識不認識把資料都調的那叫一個明明白白的啊! 第(3/3)頁